近期一些地区、部门、个人来函来电询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执行中的一些问题,经研究,我们制定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二)》,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部门)的实际情况执行。
财政部
二〇〇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二)
附件2: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