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07]158号关于免征磷酸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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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磷酸氢二铵(税号:3105300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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