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所有是否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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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所有是否征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对《婚姻家庭法》中规定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化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但对《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房产权属发生变化时,应按赠与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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