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是否还要按规定扣缴10%的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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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按《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特许权使用费(商标权和分销权)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征收了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那么企业在支付给境外供应商特许权使用费时,是否还要按规定扣缴10%的预提所得税?

答:应扣缴10%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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