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可否在异地购买保险时一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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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地牌照车辆,因长期驻留外省,在外省购买交强险的同时,按外省车船税标准进行缴纳。这个行为适合不?会导致什么情况?如果已经缴纳,我再回车辆登记地购买下一年的车船税,会不会被征收和处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如已在外地缴纳,则符合上述规定,车船登记地不再重复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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