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接手的小店,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该怎样处理?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接手的小店的法人代表已更换,税务登记的内容已经变化,因此,原来的税务登记不能继续使用,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