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国对于第三者责任险的有关规定。
为了有效地保障无辜受害人的利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汽车险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用法令规定实行强制保险。例如:欧洲各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大部分州,以及亚、非洲的大部分国家或地区都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英国于1930年制定的道路交通法规定了汽车的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1972年对此作了修改。该法规定:任何人若没有投保此责任险,或未提供15000英镑的保证金而在公路上使用,或促成他人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汽车,均属犯罪行为,处50英镑以下罚金或处三个月以下徒刑。该法还规定,受害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赔偿。美国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为两类,即绝对强制保险和相对强制保险。前者要求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领取牌照或驾驶执照前,必须投保法定最低限额和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或依法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后者指是否投保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原则上由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自行决定,但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曾驾车肇事,造成法定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者,则必须投保或提供保证金。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实行的是绝对强制保险,其余各州均实行相对强制保险。在我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举办的国内机动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限和第三者责任限两种,投保人可以一并投保,也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投保。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一些省市以实行强制保险。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所承保的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的直接毁损,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他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这种赔偿责任一般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
(二)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中有关经济赔偿责任,不承担被保险人其它法律责任。
(三)保险人所承担责任除合同有规定外,指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下列责任:
1、过失责任:民事赔偿大都是因疏忽或过失发生的。过失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对于因过失行为是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应当保险人承担补偿经济损失责任。
【来源: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