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报表填写公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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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缴报表

1、《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1)公式一: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基期年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合计数÷总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合计数)×100%。

(2)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公式二: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二、年报报表

1、《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1)、境外所得换算含税收入的所得=适用所在国家地区所得税税率的境外所得÷(1—适用所在国家地区所得税税率)+适用所在国家预提所得税率的境外所得÷(1—适用所在国家预提所得税率)

(2)、抵免限额= (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 (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公式一: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公式二:综合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2、《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会计账面价值=初始成本-残值-折旧-减值准备

   税法计税基础=初始成本-残值-折旧

3、主表A类

申报表更贴近会计实务,以利润表为起点,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应纳税额:

(1)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所得税额

(3)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应纳税额

(4)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5)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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