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年财政预(决)算审计实践中,在和其它县市同行交流中,发现财政预(决)算都存在编制、执行、管理三个环节上不合规,为何年年审,年年审出“三不规”,“魔咒”到底在哪呢,“玄机”是何。
预(决)算编制不细化、不合规“魔咒”。在编制预(决)算支出上,随意性更多,各级审核把关人员未尽职,敷衍塞职,形同虚设,部分领导过份依赖下属,有的业务不精。相关业务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年年老一套,把上年的预(决)算拿来改动几个数字,把新增加的项目加上去,一篇预算完成了,看上去很美,在预(决)算项目上不按类、款、项三级细化,预(决)算编制中存在大量的打包切块资金。如某县在2010年财政决算支出数为45365万元,2009年财政编制的决算支出为579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少12566万元,占上年决算支出数的21%。在该县当年编制的预(决)算支出科目中,其他支出数8696万元,占总预(决)算支出的18%,明显偏高不切合该县的实际,也不合规,其它支出占比过高,没有充分发财政预(决)算的功能作用,而在实际年终决算支出的审计中,其其他支出仅为1435万元,预(决)算支出与决算支出与的误差率达5倍。审计还发现,如地税局代扣代征税款手续费78万元,县财政奖励国税局、地税局经费130万元,以上是条管部门单位,是不属于县财政管理体制的条管部门,在年初财政编制当年预(决)算时不应该将其列入,不符合财政部、国税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代扣、代征和代收税款手续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其中的第二条,该条明确指出“各级国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各级地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统一由省级财政负担”。
预(决)算执行随意性“魔咒”。为了实现预(决)算,按进度完成预(决)算收入任务,财政部门存在人为调节一般预(决)算收入,进行冲减。如某县财政在2010年度预(决)算中,有关人员在当年的2月、3月、5月、9月和11月份,以卫生部分的卫生行政性收费,卫生工本费等名义,分别从财政预(决)算外专户缴入金库900万、320万元、800万元,550万元,从而虚增一般预(决)算收入2570万元。财政预(决)算是年度财务收支的综合预(决)算,预(决)算一经确定,一般不得调整变更,除遇国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受自然因素影响而产生的不可抗拒而年初又不可预计的紧急事项支出或因特殊原因当年非财政补助收入无法完成而减少资金来源等情况可调整预(决)算外,其他情况一律不能调整预(决)算。财政调整预(决)算时,应先向政府主管提出申请,报请人大审定批准,然后依照预(决)算调整程序进行调整。最后审计发现该财政收入于12月3日从县金库一次性退库,2570万元资金又转回财政预(决)算外专户卫生行政性收费上,红字充减,实现平衡,玩了一把虚拟科目、帐薄、预(决)算游戏,摘要里堂而皇之写上“错缴库冲回”,而该财政以名义一次性冲减,从而实现调节预(决)算收入,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预(决)算的严肃性,实在不可取,要不得。预(决)算的调整控制原则上明确包括原则控制、范围控制、权限控制、程序控制以及日常控制。单位正式下达执行的预(决)算,一般不予调整。而在预(决)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发展变化,要保证预(决)算的科学性、严肃性与可操作性,对预(决)算进行适当的调整是必要的,
预(决)算管理盲点“魔咒”。财政预(决)算资金层层下拨下去,关呼民生,而其中资金使用效益却要打个折扣,重拨款,轻管理,人为造成众多预(决)算盲点。如因成品油价格上扬,为抑止农村客运票价的上涨,国家采取对客运经营者的政策性补贴支出,某县2008年按补贴标准提高标准963.9元/座年,拔付给该县某汽运公司财政补贴专项资金59.6万元,而实际存在农村道路客运车主连续两年上涨客运票价,广大乡镇农民并未从中受益,连续两年拨付的重在抑止农村客运票价的上涨,改善民生的举措打了折扣,财政资金的监管不到位,甚至出现负效益。还有的专项资金不是按照程序来拨付,没有通过职能部和下一级财政所而直接一步到位,部分专项资金的拔付未通过下一级财政而直接拔付到村组,甚至还有的涉农项目资金也直接拨到村组,一次问到乡镇财政所,所长说“我们不知道,这笔资金没经过我们财政所,是上面戴帽的,拨到我们这里我们肯定要对这笔钱进行跟踪,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没经过我们这,我们不好问这事,知道了又怎样呢?” 造成专项资金失去了必要的层层监管,特别是失去下一级财政的监控,有的还拨付与这项目有点擦边球关系单位,或直接拔付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又未及时进行拔付资金核算,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涉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预(决)算拔款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按级次拨付到位,不得越级。造成各项专项资金不同程度的流失,没有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工程款支付不合规,多付超付以及挤占虚编工程款,给国家税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笔者认为破解“魔咒”良方在于强化部门的预(决)算编制主体责任,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财政资金和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开展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阳光财政预(决)算,让一切邪气消失在阳光下,还财政预(决)算一个真髓。
【来源:中国审计网 作者 张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