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程序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贷记“银行存款”等。
②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投资收益”。
③除非投资企业支付清算股利或者长期投资遭受了永久性贬值,否则,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不受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变化的影响。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时,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超过部分即为清算性股利。对于投资企业来讲,清算性股利实质上不是投资报酬,而是一种投资成本的回收,应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成本法核算举例
例1:甲企业1998年4月2日购入D公司股份10万股,每股价格lO.5元。另支付相关税费6000元。甲企业购入D公司股份占D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6%,并准备长期持有。
D公司于1998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7年度现金股利每股0.1元(不含税,下同)。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①购入时:
投资成本=10万股×10.5+6000=1056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056000
贷:银行存款1056000
②D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时:
甲公司所获现金股利10000(100000×0.1)元,是D公司投资以前年度D公司的盈余分配而来,为清算性股利,应当冲减投资成本。会计分录是: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0000
例2:假如D公司2002年4月25 El宣告以3月1日为基准日,分派每股现金股利2.5元,如果D公司1998年度每股盈余2元,其他资料如例24,则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企业1998年度持有10万股应享有的每股盈余:
2元×当年投资持有月份(9)/全年月份(12)=1.5(元)
②甲公司所获得的现金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2.5—1.5)×100000=100000(元)
③甲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
2.5×100000-100000=150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D公司250000(2.5 ×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00000
投资收益——股利收入150000
以上举例均为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那么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投资准则,投资企业投资年度以后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在确定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时,可以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例3:甲企业1996年1月2日购入C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110000元。C公司于1996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5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假设C公司1996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1996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1997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
甲企业的核算如下:
①1996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10000
贷:银行存款110000
②1996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0
③1997年5月1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400000-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积实现的净损益400000)×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10%-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10000=-1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300000×10%)-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40000(元)
借:应收股利30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40000
假设上述C公司于1997年5月1日分派现金股利450000元,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下: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0+450000)-400000]×10%-10000=5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450000×10%)-5000=4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45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40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5000
【来源:会计E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