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18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依法应分别申报缴纳以下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来源:北京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