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甲材料05年6月初结存数量3000千克,其中2000千克的单价为20元,1000千克的单价为21元;6月份发生如下收发业务:2日生产部门生产零用2500千克,5日购入材料验收入库(数量为5000千克,入库单价为20.5元),10日生产部门一般零用1000千克,企业管理部门零用2000千克。
(一)2日的生产零用的材料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要怎样算单位成本?
(二)企业在后面的生产领用超过了库存结余,那么在编制明细账的结余一栏要怎么填写?
6月2日:
移动加权平均成本=(2 000*20+1 000*21)/3 000=20.3333元
库存成本=(3 000-2 500)*20.3333=500*20.3333=10 166.65元
生产领用成本=2 000*20+1 000*21-10 166.65=50 833.35元
6月5日
移动加权平均成本=(10 166.65+5 000*20.5)/(500+5 000)=20.4848元
6月10日
库存成本=(500+5 000-1 000-2 000)*20.4848=2 500*20.4848=51 212.00元
领用成本=10 166.65+5 000*20.5-51 212.00=61 454.65元
其中:
生产领用成本=61 454.65*(1 000/(1 000+2 000))=20 484.88元
管理部门领用成本=61 454.65-20 484.88=40 969.77元
在移动加权平均法下,登记存货明细帐时,余额栏中的单价,就是计算得到的移动加权平均成本。所以,6月2日领用后,余额栏中,数量应登记500千克,单价应登记20.3333元/千克,金额应登记10 166.65元。验算:数量500*单价20.3333=金额10 166.65元。
【来源:中国税务风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