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旨在讨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的独立性要求,以及注册会计师如何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以达到和保持独立性。本章所称审计、审计项目组、审计业务、审计客户和审计报告,也包括审阅、审阅项目组、审阅业务审阅客户和审阅报告以及其他鉴证业务、项目组、客户和报告。除非特别说明,本章所称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网络事务所。对客观原则的遵循要求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事务所与审计客户保持独立。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事务所应当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独立于审计客户。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二节 经济利益
第三节 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家庭和个人关系
第四节 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第五节 高级职员与审计客户的长期关联
第六节 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第七节 收费
第八节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
第九节 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之间对独立性要求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