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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凭证编制技能

1、适用范围:

适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

2、注意事项:

(1)收款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①借方科目名称;

②填制收款凭证的日期;

③收款凭证的编号;

④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⑤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⑥贷方科目;

⑦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⑧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⑨记账标记。

(2)填写注意事项:

①收款凭证,按规定应在经济业务发生的当天及时编制,这样才能做到日清,从而凭证日期也就是编制凭证当天的日期。

②收款凭证必须每月连续编号,一般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统一编号。既可以按照“银收第X号”、“现收第X号”编号,也可以直接按照“收字第X号”编号。如果一项经济业务需要填制多张收款凭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法”,即每一项经济业务编一总号,再按凭证张数编几个分号。收款凭证一般每月更换一次编号,从第1号开始编号,并始终遵循一定的规律,做到不重号、不漏号。

③每张收款凭证都要注明所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附件)的张数,以便查对。如有重要资料或原始凭证数量过多需要单独保管的,要在收款凭证摘要栏中加以说明,并注明保管地点及编号。

④摘要栏应简单明了地填写经济业务内容的要点,文字说明应准确、简练、概括。

⑤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帐户对应关系清楚。收款凭证上会计科目的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变更会计帐户的名称和它的核算内容,这样,才能使会计记录的口径一致,保证提供统一的核算指标,便于综合汇总。一级帐户和二级帐户或明细帐户要填写齐全,这样,才能正确反映和便于分析有关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

⑥金额栏的数字应对帐户行次正确填写,防止串行的错误。角分位不留空白,多余的金额栏应划一条斜线注销。

⑦收款凭证填写完毕,并与有关原始凭证核对后,要由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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