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关会计事项记载的文字,最早出现于商朝的甲骨文;而“会计”称号的命名、会计的职称则均起源于西周,其含义是通过日积、月累的零星核算和年终的总合核算,达到正确考核国家财政经济收支的目的。据《周礼》记载,两周设立“司会”一职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月计岁会”,又设司书、职内、职岁和职币四职分理会计业务,其中司书掌管会计账簿,职内掌管财务收入账户,职岁掌管财务支出类账户,职币掌管财务结余,并建立了定期会计报表制度、专仓出纳制度、财物稽核制度等。
孔子提出了中国最早的会计原则:“会计当而已矣”,意思是会计要平衡、真实、准确。具体说是要求会计的收付平衡、正确无误。它与目前的“客观性”原则相似。战国时期,中国还出现了最早的封建法典——《法经》,其中包含会计簿书真实性和保管方面、度量衡等方面的内容。
秦汉时期,中国在记账方法上已超越文字叙述式的“单式记账法”,建立起另一种形式的为会计记录符号的定式简明会计记录方法。它以“入一出=余”作为结算的基本公式,即“三柱结算法”。西汉时采用的由郡国向朝廷呈报财务收支簿——“上计簿”可视为“会计报告”的滥觞。南北朝时期,苏绰创造“朱出墨人记账法”,规定以红记出、以墨记入。
唐宋时期,我国会计理论与方法进一步推进。首先,产生了《元和国计簿》、《太和国计簿》、《会计录》等具有代表性的会计著作。其次,创立了“四柱结算法”。“四柱结算法”的发明把我国的簿记发展提升到一个较为科学的高度。最后,在宋代建立了我国会计史上第一个独立的政府会计组织—— “三司会计司”,总核天下财赋收入,提高了会计机构的地位;同时,随着人们对账簿的认识,宋代产生并流行着一些有关账簿的专门用语。
至明代,政府颇重会计报表,要求按旧管、新收、开除和实在四柱编报,报表逐级汇总上报,国家对报表有统一的编报格式和上报日期。明代代表性会计著作是《万历会计录》,按旧额、见额、岁入、岁出汇录了人户、田粮、军饷、俸禄及各种税收和交通运输等统计资料,编排井然有序,数据先后可循,并突出了财政收支项目的对比关系,便于分析研究。
明末清初之际,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记账法——“龙门账法”。此法是山西人傅山根据唐宋以来“四柱结算法”原理设计出的—种适合于民间商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其要点是将全部账目划分为进、缴、存、该四大类。“进”指全部收入,“缴”指全部支出,“存”指资产并包括债权,“该”指负债并包括业主投资,四者的关系是:该+进=存+缴,或进一缴=存一该。“龙门账”的诞生标志着中式簿记由单式记帐向复式记账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