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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分析原理和技术》——熊楚熊 第二章 主要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第一节 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规定

一、财务报表的基本内容

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③现金流量表;④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⑤附注等五个部分。企业必须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和确认标准,如实反映交易与其他情况的影响,必要时提供附注说明,使财务拫表的列报包含的内容更为公允。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財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

在编制财务报表之前,企业管理层首先要评估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如果企业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徒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影响因素。如果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这表明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除现金流量表外,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会计编制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财务报表的编制应该遵从重要性原则。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重要性,是指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二)可比性原则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分类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除非会计准则要求改变,或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后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且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更相关的信息,同时不损害可比信息。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会计信息,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及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带来的相关影响。所谓不切实可行,是指企业在作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采用某项规定。

(三)财务报表相互抵销规则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单独列报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以便使用者更易理解已发生的交易、其他事项的情况,以及评估主体未来的现金流量。

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比如: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的利得与损失,按处置收入扣除该资产账面金额与相关销售费用后的余额列报。同类交易形成的交易与损失以净额列报。若这些利得与损失是重要的,则应单独列报。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四)财务报表必须披露的项目

企业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①编报企业的名称;②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③人民币金额单位;④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

四、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还有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的区别。所谓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基础。由于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差异不大,因此,就不专门讨论合并财务报表的分析问题。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

完整的资产负债表体系由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附注所组成,本节将以我国会计准则为基础,详细介绍资产负债表体系。

一、资产负债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基本公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次序,把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予以适当排列编制而成的。

资产负债表有三种格式:报告式、财务状况式和账户式。

(一)报告式

资产负债表的报告式,指垂直列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一种格式,即上资产、下权益的格式。该种格式还可以进一步分为“资产=权益”式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式两种形式。如图表2-1、2-2所示:

1. “资产=权益”式。

2.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式。

报告式便于编制比较资产负债表,可在一张表中平行列示连续的若干期资产负债表,而且易于使用括弧旁注方式注明某些特殊项目,缺点是资产与权益间的恒等关系并不一目了然。

(二)财务状况式

资产负债表的财务状况式,即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出营运资本,然后加减其他项目,最后列示所有者权益的一种格式。如图表2-3所示:

该格式的好处是直接列示了营运资本信息,并可让报表使用者方便地判断企业的流动性以及清偿流动负债的能力。

(三)账户式

按照“T”型账户的形式设计的资产负债表,将资产列在左边(借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列在报表右边(贷方),左(借)右(贷)方总额相等,即为账户式。如图表2-4所示:

二、资产负债表内容

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按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货币资金;②应收及预付款项;③交易性投资;④存货;⑤持有至到期投资;⑥长期股权投资;⑦投资性房地产;⑧固定资产;⑨生物资产;⑩递延所得税资产;⑪无形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短期借款;②应付及预收款项;③应交税费;④应付职工薪酬;⑤预计负债;⑥长期借款;⑦长期应付款;⑧应付债券;⑨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实收资本(或股本);②资本公积;③盈余公积;④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按流动性大小排列,流动性大的资产排在前,小的排在后;负债按偿债期长短排列,流动性负债排在前,长期性负债排在后;所有者权益按稳定性排列,稳定性强的排在前,稳定性差的排在后。其基本格式如图表2-5所示:

三、资产负债表附注

虽然上述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一个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供诸如企业拥有的经济资源、承担的债务、股东在企业中拥有的权益等信息;但是,反映还欠明细,特别是不能反映表中各具体项目的组成其变化情况。为了弥补这一不足,需要以附注的形式对表内各具体项目进一步说明。附―采用文字说明与明细表相结合的方法表述。

附注项目可根据重要性原则来确定,对理解资产负债表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应重点披露,对一般的项目则可合并披露或甚至省略。在内容揭示方面,也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来加以确定。例如,对应收账款项目的附注,既可以按债务人名称揭示,也可以按应收账款账龄长短分类揭示。当然,对一些项目,既可以揭示其明细分类,又可揭示它们的本期发生额。总之,附注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报表使用者对报表的理解和分析。以下所列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附注,仅以主表中各项目的明细表表示,文字说明全部省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附注如图表2-6至2-26所示:

1.货币资金明细表。

2.短期投资明细表。

3.应收票据明细表。

4.应收账款账龄分类明细表。

5.其他应收款账龄分类明细表。

6.存货明细表

7.待摊费用明细表。

8.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明细表。                   

10.在建工程。

11.无形资产明细表。

12.递延资产明细表。

13.短期借款明细表。

14.应付票据明细表。

15.应付账款明细表。

      

16.应交税费明细表。

17.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18.预提费用明细表。

19.长期借款明细表。

20.长期债券明细表。

       

21.股本。

第三节 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相关明细表

完整的利润表体系也是由利润表和利润表附注所组成。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本节将目前已经不纳入对外报表体系的成本报表也作为利润表的附注列示在利润表后。

一、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一)利润表的基本格式

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或收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经营活动成果的会计报表。利润分配表则是反映企业利润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由于利润产生与利润分配密切相关,因此,在年度会计报表编制中,多将两表合二为一,以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的形式反映两表的内容。合并后的报表,前段反映利润的形成情况,后段反映利润的分配情况。为了分析方便起见,本书将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合二为一。

利润表的格式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之分。所谓单步式利润表,就是按总收入一次减去一切成本(费用)的方法来计算利润。所谓多步式利润表,是将收益和成本(费用)划分为若干种类型,按步骤依次计算出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利润表。单步式的优点是简化,而缺点是提供的信息不足。多步式的优点是信息量丰富,而缺点是理解较困难。目前我国会计采用多步式的利润表。

(二)利润表的基本内容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营业收入;②营业成本;③营业税金;④管理费用;⑤销售费用;⑥财务费用;⑦投资收益;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⑨资产减值损失;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⑪所得税费用;⑫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企业应当在净利润项目之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的损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其格式如图表2-27所示:

二、利润表附注

虽然利润表中所提供的信息对评估投资价值、管理业绩等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但是表中反映的内容仍欠明细。为了便于报表使用者和分析者更深入地认识企业经营成果的特征,也有必要对利润表加以附注说明。附注说明由文字说明和各种项目明细表所组成。一般而言,文字说明应注明企业收入确认、成本计算等方法,项目明细表则应反映各项目的组成内容及其变化状况。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若干与企业经营秘密有关的信息已不再列示于对外的利润表附注中。这类信息主要有产品销售利润明细信息、产品生产成本信息等。这样就限制了外部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深入分析。这种分析目前只局限于内部分析。

为了财务拫表分析的完整性,本书所给出的利润表附注资料有些属于不对外公告的内部报表资料,目的是为以后的深入分析提供相关资料。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附注,如图表2-28〜2-38所示。

1.产品销售利润明细表。

             

2.产品成本表。

(1)项目别。

(2)产品别。

3.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

                    

4.制造费用明细表。     

5.管理费用明细表。

6.财务费用明细表。

7.销售费用明细表。

8.投资收益明细表。

9.营业外收入明细表。

10.营业外支出明细表。

第四节 财务状况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

一、财务状况变动表及其种类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反映企业在一段时期中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以及构成资金的各类资产和负债项目增减变化情况的报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本质上是反映企业资金流转的报表。资金流转在会计学中是与收益流转同等重要的流转概念。例如,人们可能为了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而需要了解该企业流动资金(流动资产一流动负债)的变化状况;也可能为了了解一个企业资本积累能力,而需要了解该企业净资产如何通过经营发生变化的状况;人们也可能基于各种目的,需要了解企业现金或流动资产变化的原因,甚至需要了解资产负债表上任何项目变化的原因等。要解释这些变化,就必须运用资金流转的概念。

资金是一个抽象和多意的名词。它的具体表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类:①将资金等同于流动资金或称营运资本(流动资产一流动负债);②将资金等同于现金;③将资金等同于流动资产;④将资金等同于全部资产。除这些常见表述之外,还有诸如将资金等同于速动资产、速动资产净额、净资产等多种表述方式。

用不同的资金表述方式,资金流转所解释的内容就不一样,财务状况变动表的编制基础也就不一样,由此便产生出多种形式的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可有如下一些主要种类:①流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或称营运资本来源与运用表;②现金流量表;③流动资产总额变动表;④资产总额变动表;⑤净资产变动表;⑥速动资产变动表;⑦速动资产净额(速动资产一应付款项)变动表。当然,如有需要,可以编制资产负债表资产中的任一项目或任若干项目的变动表。

以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总额、资产总额、速动资产总额和速动资产净额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如图表2-39、2-40所示:

从图表2-39、2-40可以看出,以不同的资金概念为基础,资金流转额就不一样。从理论上讲,不同资金概念为基础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有不同的优缺点,也适用于不同的目的或需要,这些不同的优缺点同资金外延与资金流转的内涵存在着的反比关系有关。资金流转的内涵决定了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内容,随着资金的外延从现金到速动资产,再到流动资产,最后到总资产的逐渐增大;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内容则逐渐减少。从现金以外的所有资产和全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减少为速动资产之外的所有资产和全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再减少为流动资产之外的所有资产和全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最后减少为只有全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人们可根据需要选择资金定义,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不同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如以考察现金增减变化为目的,可以将资金定义为现金,编制现金流量表;如以考察速动资产增减变化为目的,可以将资金定义为速动资产,编制速动资产增减变化状况表;如以考察流动资金(营运资本)增减变化为目的,可以将资金定义为流动资金(营运资本),编制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表;等等。从本质上看,各种不同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本身就是不同的资金增减变化状况的分析表。

在我国,作为企业正式的财务状况表,以前只使用过流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和现金流量表两种形式。但是,根据我国2006年的新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状况变动表被分为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两类。关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将在本章第五节讨论,这里只讨论现金流量表。

二、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其中: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在许多时候,现金就代表了库存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和的含义。现金流量表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评估偿债风险和收益质量。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②收到的税费返还;③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⑤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⑥支付的各项税费;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②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④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⑤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⑦投资支付的现金;⑧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②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③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④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至少应当单独披露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下列项目:①资产减值准备;②固定资产折旧;③无形资产摊销;④长期待摊费用摊销;⑤待摊费用;⑥预提费用;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⑧固定资产报废损失;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⑩财务费用;⑪投资损益;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⑩存货;⑭经营性应收项目;⑮经营性应付项目。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①取得或处置价格;②取得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③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④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照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有关的下列信息:①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金额。②企业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额现金和现金等物金额。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如图表2-41所示:

三、现金流量表附注

现金流量表附注主要应该披露如下两方面的信息:按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和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明细资料。如图表2-42、2-43所示。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第五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我国是一张新的会计报表。为了使读者加深对该表的理解,本节专门对它进行较详细的讨论。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性质与意义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性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实也是财务状况变动表的一种,只不过它认为资金就是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它要考察的问题是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的变动情况。

(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进行投资或信贷决策,不只需要掌握企业的会计利润,更需要全面掌握经济利润,而计算经济利润就需要使用现实成本信息。但在现行会计中仍然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谨慎性原则。受这些传统会计原则的限制,使若干与损益相关的项目还不能在利润表中直接列示,比如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等等项目,虽然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但却无法在利润表中列示。这些项目只能绕过利润表直接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确认。这种做法虽然解决了利润计算的问题,但却破坏了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原本的逻辑关系,进而破坏了整个财务报告体系中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理论上讲,在这种情况下,要使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保持严密的逻辑关系,就需要彻底改变利润计算所一直遵循的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谨慎性原则,重新构建会计理论框架。这是会计的一个大工程,需要各种利益主体达成一致意见,需要会计计量理论和方法有突破性的发展,但是这些条件目前都还不具备,即会计理论和方法都不具备进行重大的改革的可能性。会计只能从其他方面想办法解决这一难题。

面对一方面是财务报告使用者对相关信息的需求、一方面是会计理论发展的滞后,会计只能从现实出发,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来解决这一问题。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实就是一种在传统会计原则之下报告企业全面收益的权宜方法。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解决决策有用观与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的矛盾的过程中,使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两者之间保持严密的钩稽关系,也使财务报告体系中各要素之间能够继续保持紧密联系。

二、我国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净利润;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③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④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⑤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⑥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图表2-44所示:

第六节 财务报表附注

为了使读者在阅读和分析财务报表时方便起见,本章前面各节已经将与各种报表相关的附注列示在不同报表之后,这里重点讨论文字性的财务报表附注。

一、附注的意义

由于会计报表格式中所规定的项目是固定的,只能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提供有限数量的信息,因此,会计报表本身所能反映的财务信息受到一定限制。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就需要利用会计报表附注提供的补充说明,即会计报表相关的其他财务或非财务信息,使财务报表使用者通过阅读会计报表及其相关的附注,为其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信息。

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了解企业的基本会计假设、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和餅估计变更、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内容。

财务报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比如会计报表只披露某个项目的金额多少,但人们并不知道该报表项目是由哪些具体项目所构成,通过对该报表项目的附注,就可以具体了解其构成内容,使读表人对数字理解将更加具体和准确。

为了正确地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分析者必须高度关注会计报表附注。对财务报表附注理解的深入程度,将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分析结果的正确性。比如正确分析一个企业的变现能力比率、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资产净利率等,都离不开对财务报表附注的深入理解。

需要指出的是:财务报表附注不同于财务情况说明书。按照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务情况说明书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为企业内部和外部了解、观察、衡量、考核、评价其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状况提供重要信息。它至少应当对以下情况做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①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②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③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④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需对会计报表中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①平衡分析法。②比较分析法,或叫对比分析法。③因素分析法,或称连环替代法。④趋势分析法。⑤比率分析法。这些方法就是本书所要讨论的方法。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目的是检查企业经营计划或目标的执行情况,评价经营业绩,并找出差距,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步作出经营决策和制定经营方针、目标等提供依据。

二、附注披露顺序

财务报表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①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②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③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④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⑤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⑥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⑦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附注中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等信息,也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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