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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资各类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依法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市场主体的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以下简称“工商注册号”)编制规则。

工商注册号指各类市场主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其分配的统一标识代码。工商注册号是各类市场主体所拥有的一个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号码,其目的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主体的有效监管和信息化建设。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市场主体编制和赋予注册号的工作,也适用于与工商注册号有关的各种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710-1999 数据处理 校验码系统(已经被被GB/T 17710-2008代替 杨珂注解)

3 工商注册号的赋码对象

工商注册号的赋码对象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登记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包括:

内资各类企业,含内资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内资非企业法人、非公司私营企业、分公司、营业单位和各种分支机构等等;

外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投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等等;

个体工商户。

4 工商注册号的结构

4.1 代码结构

工商注册号由14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其中本体码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8位顺序码。具体表示形式如图1所示。

 
   

图1 工商注册号的代码结构

4.2 首次登记机关代码

指市场主体首次进行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代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用“100000”表示,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登记机关代码分别使用6位行政区划代码表示。

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县级或县级以上)或者各类专业分局应由批准设立的上级机关统一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码,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备案。

4.3 顺序码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按照先后次序为申请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所分配的顺序号。为了便于管理和赋码,8位顺序码中的第一位(自左至右)采用以下分配规则;

内资各类企业使用“0”、“1”、“2”、“3”;

外资企业使用“4”、“5”;

个体工商户使用“6”、“7”、“8”、“9”。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保证8位数顺序码在其管辖区内的唯一性,即一个顺序码只能赋给一个市场主体。

4.4 校验码

    用于检验本体码的正确性,采用GB/T 17710-1999中的规定的“MOD 11,10”校验算法。校验算法见附录A。

5 工商注册号的赋码及使用

工商注册号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赋码和使用。

5.1唯一性

工商注册号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工商注册号,任何一个工商注册号只能赋给一个市场主体。

5.2 无含义性

工商注册号一旦生成,不包含任何含义。

5.3 终身不变性

工商注册号应在市场主体首次设立登记时赋予,在该市场主体的存续期间,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包括:

市场主体发生迁移时工商注册号不变,新的登记机关不应为该市场主体重新赋予注册号,而应使用原工商注册号;

企业类型在内资和外资之间转换时,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

5.4 其他

市场主体注销后,该注册号应被保留,不能赋给其他市场主体。

5.5 行政区划代码的变化

如果某一区域的行政区划代码发生变化,该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代码也随之发生变化,新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应按照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码生成注册号,但已分配出去的工商注册号中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无须改变。

   校验码

校验公式

按照GB/T 17710,MOD 11,10【该文件已经被GB/T 17710-2008标准替代 杨珂注解】校验公式为

验证:如果s15=1(mod 10),则字符串正确。

确定校验码a1时,应使之满足p15+a1=1(mod 10)。

例:某一工商注册号的前14位为字符串11010800000001,确定最后1位校验码,具体计算步骤如下(n=15,j=1,2…15)

步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1

0

1

0

8

0

0

0

0

0

0

0

1

a1

10+1=11

2+1=3

6+0=6

1+1=2

4+0=4

8+8=16

1+0=1

2+0=2

4+0=4

8+0=8

5+0=5

10+0=10

9+0=9

7+1=8

5+a1=s15

 1×2=2

3×2=6

6×2=12

 2×2=4

4×2=8

6×2=12

1×2=2

2×2=4

4×2=8

8×2=16

5×2=10

10×2=20

9×2=18

8×2=16

2÷11=0余2

6÷11=0余6

12÷11=1余1

4÷11=0余4

8÷11=0余8

12÷11=1余1

2÷11=0余2

4÷11=0余4

8÷11=0余8

16÷11=1余5

10÷11=0余10

20÷11=1余9

18÷11=1余7

16÷11=1余5

 

根据校验公式:

由上式得到校验码a1的值是6,加在字符串右端,则完整的15位工商注册号为11010800000001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码备案申请表

 

申请备案机关

名称

 

申请备案代码

 

所在区域类型

【  】高新技术开发区    【  】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专业分局

【  】其他        

设立日期

 

目前登记企业户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件地址

 

地    址

 

 

上级机关名称

 

上级机关代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上级机关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本表由申请代码备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盖章后上报总局信息中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以上信息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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