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期间费用的描述
一、期间费用的分类
外贸企业的期间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商品成本而直接计入损益的费用。它是保证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顺利进行必须开支的各项费用,是外贸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期间费用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类,现分别予以阐述。
(一)按期间费用与商品的关系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
1. 直接费用 它是指发生的费用能够直接认定其用于某种商品的费用。
2. 间接费用 它是指发生的费用无法认定其用于某种商品的费用。
按这种标准分类,有利于正确反映每种商品应负担的期间费用和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
(二)按期间费用与商品流通额的关系可分为可变费用与不变费用两类
1.可变费用 它是指费用的发生额与商品流通额有直接联系的费用。可变费用随着商品流通额的增加而增加,随着商品流通额的减少而减少。通常直接费用属于可变费用。
2.不变费用 它是指费用的发生额与商品流通额没有直接联系的费用。不变费用不随着商品流通额的增减变动而变动。通常间接费用属于不变费用。
按这种标准分类,有利于对费用进行管理和分析,控制费用的发生。
(三)按期间费用发生的环节可分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和汇兑损失四类
1.销售费用 它是指外贸企业在商品流通的整个经营环节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管理费用 它是指外贸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3.财务费用 它是指外贸企业为筹集业务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汇兑损失 它是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汇或购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汇率、卖出汇率与记账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借方发生额为汇兑损失;贷方发生额则为汇兑收益。汇兑损失没有明细项目。
按这种标准分类,可以对各个环节前后各期发生的费用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其升降的原因,以利于寻求降低期间费用的途径。
二、各个期间费用的明细项目
(一)销售费用的明细项目
1.运杂费 它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使用各种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搬运费,以及同运输有关的各项杂费,如调车费、站台、码头租用费、港口建设费等。
2.装卸费 它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在车站、码头、仓库、货场发生的支付给装卸单位的费用。
3.包装费 它是指企业包装或改变包装所支付的商品包装装潢设计费和商品包装装潢用品费,包装物折损与修理费,包装物挑选、洗刷、修补费、包装用品租用费。
4.保险费 它是指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商品等流动资产和经营业务使用的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国内保险费用。
5.差旅费 它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经营人员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等费用。
6.展览费 它是指企业为开展促销活动或宣传商品等举办商品展览、展销和交易会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7.保管费 它是指企业的商品在储存过程中所支付的保管费用,包括倒库、晾晒、冷藏、保暖、消防、护仓、照明、保管用品、委托保管费、畜禽的饲料费、养护商品等所耗费的物品和费用。
8.检验费 它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商品检验局检验商品时所发生的检验费、鉴定费、委托代验或自行化验商品的化验费和进出口商品的签证费。
9.广告费 它是指企业为向社会宣传商品而设置的宣传栏、橱窗、板报、印刷宣传资料和购置适量宣传品,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刊登、广播业务广告等所支付的费用。
10.商品损耗 它是指企业的商品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自然损耗、定额损耗和正常的超定额损耗。
11.经营人员职工薪酬 它是指企业发生的从事经营业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按照规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职工薪酬。
12.邮电费 它是指因业务需要而邮寄函件、样品及联系业务等发生的邮寄费和电讯费。
13.折旧费 它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固定资产,如营业用房、仓库、运输工具等计提的折旧费。
14.低值易耗品摊销 它是指为经营业务提供服务的低值易耗品按规定标准和摊销办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费用。
15.修理费 它是指为经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16.租赁费 它是指企业租赁营业用房、仓库等营业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发生的租赁费用。
17.其他销售费用 它是指不能列入上列各明细项目的各项销售费用。
(二)管理费用的明细项目
1.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它是指企业发生的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按照规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职工薪酬。
2.业务招待费 它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流通、扩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有关业务交际费用。
3.技术开发费 它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商品,包括企业改善商品的养护、保管、包装等而发生的各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研究人员薪酬、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试制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费用。
4.董事会会费 它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履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5.劳动保险费 它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的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及长病假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6.涉外费 它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的因业务需要必须开支的有关费用,包括人员出国费用、接待外宾费用和驻外代表及驻外机构办公费用等开支。
7.租赁费 它是指企业租赁行政管理部门用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发生的租赁费用。
8.咨询费 它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咨询时,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
9.诉讼费 它是指企业因经济纠纷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0.商标注册费 它是指企业为了取得某种商标的专利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时所支付的费用。
11.技术转让费 它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时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以技术转让为前提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开支等。
12.低值易耗品摊销 它是指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服务的低值易耗品按规定标准和摊销的办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费用。
13.折旧费 它是指企业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服务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办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
14.无形资产摊销 它是指企业按规定的期限摊销、列支无形资产的价值。
15.开办费 它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筹建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
16.修理费 它是指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服务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17.上交上级管理费 它是指企业支付的经财政机关批准的上级管理机构经费。
18.税金 它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
19.聘请中介机构费 它是指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査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20.其他管理费用 它是指不能列入上列各明细项目的各项管理费用,如办公费、文具纸张费、书报费、水电费、会议费等。
(三)财务费用的明细项目
1.利息支出 它是指企业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商业汇票贴现利息,以及长期借款利息和应付债券利息中非资本化的利息。
2.手续费 它是指企业因办理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而支付给金融机构的手续费等。
3.其他财务费用 它是指企业发生的不能列入上列各项目的筹资费用。以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各明细项目中应冲减各项费用的收入,如商品的自然升溢、保险费赔偿收入、向职工收取的宿舍租金和水电费收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等,凡能分清项目的,直接冲减有关明细项目,不能分清项目的均冲减其他费用明细项目。
三、期间费用的列支方式
外贸企业支付的期间费用一般是由当期负担的。但是,有些期间费用企业虽已支付,却应由以后各受益期负担;有些期间费用应由本期负担,而本期尚未支付。为了正确地反映本期所应负担的期间费用,期间费用的核算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核算。凡属于本期负担的期间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均作为本期的期间费用处理;凡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期间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作为本期期间费用入账。这样企业列支的期间费用就出现了以下四种方式:
1.直接支付 它是指企业日常支付的属于本期负担的费用。它是根据费用凭证以货币资金支付的,如支付本月的运杂费、装卸费、保管费、工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修理费和其他各项费用等。
2.转账摊销 它是指不通过货币结箅而采用转账形式摊销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如包装物折损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以及日常耗用原材料的转销等。
3.预付待摊 它是指过去已预先支付,应由本期摊销负担的费用。如预付的财产保险费和租赁费的摊销等。
4.预提待付 它是指应由本期负担而在以后各期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借款利息和应付票据利息等。
第二节 期间费用的核算
一、期间费用的总分类核算
期间费用核算的内容很广泛,它分为3个科目40多个子目,其中有不少子目在核算上具有共性。期间费用的四种列支方式中,直接支付和转账摊销的核算,在前面各有关章节中已作了详细的阐述,不再重复。
(一)待摊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拥有大量的商品和其他各项实物资产,为了增强遭受水灾、火灾等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的应变能力,企业一般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取得补偿,以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投保时的财产保险费一般是按年度支付的,为了使期间费用负担合理,正确反映企业各期的利润,在支付全年保险费时,不能一次全额地列入期间费用,应根据受益期,采取分期摊销的方法,先列入“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按受益期摊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账户。
【例】1月2日,以转账支票支付保险公司本年度的财产保险费24 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保险费 24 000.00
贷:银行存款 24 000.00
1月31日,摊销应由本月份负担的财产保险费2 000元,其中:经营部门负担70%,行政管理部门负担30%,作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保险费 1 400.00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600.00
贷:待摊费用——保险费 2 000.00
此外,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租赁费也是采用预付的方式,也可以按受益期进行摊销。
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但可以跨年。
“待摊费用”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企业支付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企业摊销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已经支付尚待摊销的费用。
(二)预提费用的核算
企业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银行一般在季末结算利息。为了使企业费用负担合理,真实地反映各期利息支出的情况,就应在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计算它们当月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予以预提列支。其计算方式如下:
本月短期借款利息=本月短期借款平均余额×月利率
【例】环球服装进出口公司第一季度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1) 1月份短期借款账户平均余额为1 200 000元,月利率为6‰,计算该月份应负担的利息如下:
1月份短期借款利息=1 200 000×6‰=7 20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预提本月份应列支的短期借款利息,作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7 200.00
贷:应付利息 7 200.00
(2) 2月份预提短期借款利息7 320元,3月末接到“短期借款计息单”,本季度共支付短期借款利息21 300元,计算本月份应负担利息如下:
3月份短期借款利息=21 300-(7 200+7 320)=6 78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支付本季度短期借款利息21 300元,其中本月份负担的利息为6 780元,其余系前两个月预提待付的利息,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14 520.00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 780.00
贷:银行存款 21 300.00
“财务费用”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企业在经营期间发生利息支出(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除外)、支付给金融机构手续费和其他筹资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在冲转利息支出或月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
企业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如采取先使用固定资产,然后定期支付租赁费,平时按月预提时,应根据租用的部门,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等定期支付租金时,再借记“预提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预提费用”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企业预提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企业支付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提待付的费用。
(三)水电费等舍税费用的核算
在我国提供电力、热力、气体等货物及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要交纳增值税,因此,企业支付的电费、煤气费和修理费等是含税价格,企业在收到上述货物或劳务的专用发票、支付款项时,应根据货款或劳务费,借记“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账户;根据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账户;根据价税合计数,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1月31日,收到电力公司专用发票一张,开列电费3 600元、增值税额612元,当即以现金支票付讫。电费中仓库耗用750元,业务部门耗用1 800元和行政管理部门耗用1 050元,作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保管费 750.00
借:销售费用——其他费用 1 800.00
借:管理费用——其他费用 1 0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2.00
贷:银行存款 4 212.00
“销售费用”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企业发生各种销售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企业月末将其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
“管理费用”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企业发生各种管理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企业月末将其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
二、期间费用的明细分类核算
外贸企业的期间费用是通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的,反映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总括情况。为了反映和监督期间费用开支的详细情况,并为分析检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为改善经营管理提供资料,必须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按子目设置明细分类账户,可以采用“三栏式”账页。为了在账页上集中反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各项目开支的情况,便于记账,也可以采用“多栏式”账页,现将销售费用多栏式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列示如图表12-1所示。
由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账户明细项目较多,平时发生的主要是借方金额,因此采用多栏式账页时,每个子目只设一个金额栏,登记借方发生额,若发生贷方发生额时,则可在金额栏内用红字反映。
第三节 期间费用的分摊
一、期间费用分摊的原则
外贸企业为了核算和考核每个出口商品的每1美元的出口成本和每个进口商品每1美元的盈亏额,就必须将期间费用正确、合理地分摊到每个商品中去。外贸企业在分摊期间费用时,应遵循下列三项原则。
(一)期间费用全部由本期销售的商品负担
外贸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得在已销商品和期末库存商品中分摊,将期末库存商品负担的部分留作待摊费用,而应当全部由本期销售的商品负担。此外,其他业务收入如包装物销售收入等,原则上不分摊间接费用。
(二)期间费用的分摊要科学合理
外贸企业对期间费用的分摊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于能够直接认定是某种商品发生的期间费用,应采取直接认定的方法,将其归属于所认定的商品。对于不能认定是某种商品发生的期间费用,则应采取比例分摊的方法,按合理的标准,将其分摊到各有关的商品中去。费用分摊的方法应力求科学、合理,同时又要简便易行。
(三)期间费用分摊的方法和分摊标准要相对稳定
外贸企业确定了期间费用分摊的方法和分摊标准后,应使其保持相对的稳定,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任意变更,以保持全年分摊的一致性。
二、期间费用分摊的方法
期间费用分摊的方法主要有直接认定法和比例分摊法两种。
(一)直接认定法
直接认定法是指对于直接用于某种商品的期间费用在发生时就直接认定由某种商品负担的方法。能够直接认定的费用通常为直接费用,集中在销售费用中,如运杂费、装卸费、包装费、检验费、商品损耗等。采用直接认定法可以在销售费用的各个子目中按商品的品名、规格设置细目。当发生直接费用时,直接予以认定,记入销售费用有关的子目和细目中去。
【例】环球服装进出口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3 000套男西服的运杂费1 200元,装卸费150元。作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杂费——男西服 1 200.00
借:销售费用——装卸费——男西服 150.00
贷:银行存款 1 350.00
(二)比例分摊法
比例分摊法是指对于间接费用以及用于多种商品的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销售商品中去的方法。比例分摊法通常在期末进行分摊,为了使各种商品负担的期间费用合理,外贸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分摊标准进行分摊。
1.按商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摊 这一分摊标准适用于与商品销售收入关系密切的费用项目,如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展览费、广告费、经营人员职工薪酬、邮电费等,管理费用中的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董事会会费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商品应分摊的费用=本期该种商品销售收入×费用分摊率
【例】环球服装进出口公司1月份为男西服和女时装两类商品共支付广告费9 000元,1月份男西服和女时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00 000元和160 000元,分摊本月份的广告费如下:
男西服应分摊广告费=200 000×2. 5=5 000(元)
女时装应分摊广告费=160 000×2. 5%=4 000(元)
根据分摊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男西服 5 000.00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女时装 4 000.00
贷:销售费用——广告费 9 000.00
2.按商品销售收入和库存商品平均余额的比例分摊 这一分摊标准适用于与占用企业资金多少关系密切的费用项目,如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其计算公式如下:
库存商品平均余额=1/2×(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期末余额)
某种商品应分摊的费用=(本期商品销售成本+库存商品平均余额)×费用分摊率
3.按库存商品平均余额的比例分摊 这一分摊标准适用于与库存商品关系密切的费用项目,如销售费用中的保管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商品应分摊的费用=本期该种商品平均余额×费用分摊率
此外,还有其他分摊标准,如多种商品共同发生的运杂费、装卸费,可以按商品重量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