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流动资产评估概述
—、流动资产的含义及特点
(一)流动资产的含义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短期投资等。具体来讲•,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其中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各种存款是指企业的各种不同类型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和受益单位收取的款项,是购货单位所欠的短期债务;预付款是指企业按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购货定金或部分货款,以及企业预交的各种税、费等;存货是指企业的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不超过一年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另外,还包括除以上资产之外的流动资产。
(二)流动资产的特点
流动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周转方式、存在形式、变现能力等方面。这使得流动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流动性强。
流动资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固定在一种使用形态上,而是随着生产过程的不断进行,不断地由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流动性强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特点,这一特点要求在进行流动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确定评估时点,并且严格在规定时点上进行资产清查,确定被评估资产数量,避免发生重估、漏估的现象,以致影响评估的准确性。
2.周转速度快。
流动资产具有周转快、时间短的特点。由于流动资产的价值在使用中是一次性全部转移的,一般不存在有形损耗,更无须考虑功能性贬值等因素,因此在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资产的账面价值基本上可以反映出流动资产的现值。
3.形态多样性。
流动资产在周转过程中不断改变其形态,并且各种形态的流动资产在企业中同时并存,分布于企业的各个环节,因此对于流动资产,应该按照单项资产进行评估。又由于流动资产数量大、种类繁多,所以评估前还必须对流动资产进行认真仔细的资产清査,同时又要分清主次,掌握重点。
二、流动资产的分类
流动资产形态多种多样,为便于进行流动资产评估,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
(一)按流动资产所处领域分类
1.生产领域的流动资产。
生产领域的流动资产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流动资产。例如: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等。
流通领域的流动资产。
2.流通领域的流动资产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流动资产。例如:产成品,购销过程中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等。
(二)按现行会计制度分类
1.货币资金。
例如,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例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内部单位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预付费用等。
3.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主要是有价证券。
4.存货。
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资产。例如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按流动资产在生产经营中的形态和作用分类
1.储备资产。
储备资产是指处于生产准备阶段的流动资产。例如,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2.生产资产。
生产资产是指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流动资产。例如,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待摊费用等。
3.成品资产。
成品资产是指处于产品待销过程中的流动资产。例如,产成品等。
4.结算资产。
例如,发出商品,各种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
5.货币资产。
例如,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四)按流动资产存在的形态进行分类
1.货币类流动资产。
例如,现金,各种存款等。
2.实物类流动资产。
例如,各种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3.债权类流动资产。
例如,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4.其他流动资产。
指除以上资产之外的流动资产。
三、流动资产评估的程序
(一)确定评估对象和范围
弄清被评估流动资产的范围,是确保资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为此,应做好如下工作:(1)正确划分流动资产与其他资产的界限,防止将机器设备作为低值易耗品而列入流动资产,也不得把属于流动资产的低值易耗品作为其他资产,以避免重复评估和漏评。(2)査核待评流动资产的产权,企业受托加工的材料,代保管的材料物资,已作为抵押物的流动资产均不能列入流动资产的评估范围。
(二)清查核实流动资产,并对实物类流动资产进行质量检测和技术鉴定
流动资产种类繁多,流动性强,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评估人员必须对清单所列的流动资产进行局部或全部查实,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对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如原材料、产成品等)还应进行质量检测和技术鉴定,以便了解该被评估资产的质量状态,确定其是否还有使用价值,并核对其技术情况和等级状态与被评估资产清单的记录是否相符。技术检测是正确评估资产价值的重要基础,因此,评估时必须考虑资产的内在质量因素。
(三)调查分析债权类流动资产并根据以往的资信情况确定其风险
对企业的债权债务应逐笔落实,综合分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债权回收的可能性,回收的时间,将要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并对呆账、死账作相应的处理。
(四)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等。评估人员应该根据评估的目的和不同种类流动资产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一般而言,对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对存货中价格变动较大的要考虑市场价格。对买入价较低的要按现价调整。对买价较高的,除考虑市场价格外,还要分析最终产品价格是否能相应提髙,或存货本身是否具有按现价出售的现实可能性。对于货币类流动资产,其清査核实后的账面价值就是现值,不需采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仅仅应对外币存款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进行折算。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只适用于按可变现值进行评估。
(五)评定估算流动资产并出具评估结论
根据掌握的资料和技术检测结果,按选定的方法评定估算,并对评估初步意见进行适当调整,产生最终评估结果。
第二节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
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主要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等的评估。其适用的方法主要是成本法和市场法。
一、材料评估
(一)材料评估的内容
企业中的材料,可以分为库存材料和在用材料。由于在用材料在再生产过程中形成产品或半成品,它不再作为单独的材料存在,故对材料评估就是对库存材料的评估。其内容包括各种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二)材料评估的步骤
库存材料具有品种多,数量大,性能差异大,以及计量单位、计价方式、购进时间、自然损耗等方面各不相同的特点。根据库存材料的这些特点,可按下列步骤进行评估:(1)核实账、表与实物数量是否一致,查明有无变质、霉烂、毁损等质量问题,有无超储呆滞的材料等。(2)根据不同评估目的和待估流动资产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3)运用企业库存管理的ABC管理法,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对材料排队,分清重点,着重对重点材料进行评估。
(三)材料评估的方法
1.近期购进库存材料的评估。
近期购进的库存材料,在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其账面值与现行市价基本接近。评估时,可以采用成本法,也可以采用市场法。
【例1】企业中某材料是两个月以前从外地购进,数量300千克,单价150元,当时支付的运杂费为1500元。根据原始记录和清查盘点,评估时库存尚有100千克这种材料。根据上述资料,试确定该材料的评估价值。
材料评估值=100×(150+1500/300)=15500(元)
2.购进批次间隔时间长、价格变化大的库存材料的评估。
对这类材料评估时,可以采用最接近市场价格的材料价格或直接以市场价格作为其评估值。
【例1】某企业要对其库存的某种钢材进行评估。该种钢材是分两批购进的,第一批购进时间是上年10月,购进1000吨,每吨3800元;第二批是今年4月购进的,数量100吨,每吨4500元。今年5月1日评估时,经核实去年购进的此种钢材尚存500吨,今年4月购进的尚未使用。试求其评估值。因而需评估的钢材数量是600吨,价格可采用每吨4500元计算。
该钢材评估值=600×4500=2700000(元)
在本例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近期内该材料价格变化很大,或者评估基准日与最近一次购进时间间隔期较长,则评估时应采用评估基准日的时价。
3.购进时间早、市场已经脱销、没有准确市场现价的库存材料的评估。
这类材料的评估,可以通过寻找替代品的价格变动资料来修正材料价格•;也可以在市场供需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该项材料的供需关系,并以此修正材料价格;还可以通过市场同类商品的平均物价指数进行评估。
4.超储积压物资的评估。
对这类库存材料的评估,应首先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实和鉴定,然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的,应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的贬值额后,确定评估值。
(四)低值易耗品的评估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但能多次使用且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如管理用具、劳保用品、玻璃器皿等。低值易耗品按使用情况,可分为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评估。
1.在库低值易耗品的评估。
在库低值易耗品的评估方法与库存材料的评估方法一样,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2.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评估。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评估,可以采用成本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评估值=全新成本价值×成新率
其中:全新成本价值可以直接采用账面价值(价格变动不大),也可以采用现行市场价格,有时还可以在账面价值基础上乘以其物价变动指数来确定。另外,低值易耗品分外购和自制两种形式,确定评估价值时,在细节分析上有所不同,评估者应视具体情况分析计算。
在对低值易耗品评估时,由于其使用期限短,一般不需考虑其功能性损耗和经济性损耗。因此,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而言,评估人员确定低值易耗品的成新率时,不能按照其摊销方式来确定,而应该按其实际损耗程度来确定。因为低值易耗品的摊销目的,在于有效地计算成本费用,基本不反映其实际损耗程度。
【例3】某企业某项低值易耗品购进时原价为400元,预计使用十个月,实际已使用六个月,该项低值易耗品现行市价为500元,试确定其评估值。
在用低值易耗品评估值=500×(1-6/10)×100%=200(元)
二、在产品评估
在产品包括制作过程中的在制品,已加工完入库但不能单独对外销售的半成品。对这部分流动资产进行评估时,应结合其特点,按照重置时的合理费用进行估价。在产品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和市场法。
(一)成本法
即根据技术鉴定和质量检测的结果,按现行市场价格重置同等级在制品及半成品所需投入的合理工料费计算评估值。这种方法适用于对继续生产、销售并且有盈利的在产品等的评估。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1.按价格变动系数调整原成本。
对生产经营正常,会计核算水平较高的企业在产品的评估,可参照其原始成本,根据评估日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调整成重置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产品评估值=原合理材料成本×(1+价格变动系数)+原合理制造费用×(1+合理制造费用变动系数)
具体评估时,应注意将不合格在产品成本和非正常的不合理费用从总成本中剔除。
2.按社会平均工艺定额和现行市价计算。
即按重置同类资产的社会平均成本确定在产品的价值。这种方法要求掌握以下资料:(1)在产品的完工程度。(2)在产品相关工序的工艺定额。(3)在产品所耗物料的近期市价。(4)在产品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合理工时费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产品评估值=在产品实有数量×(该工序单件材料工艺定额×单位材料现行市价
+该工序单件工时定额×正常工资费用)
其中:对工艺定额的选取,如果有行业的平均物料消耗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计算;没有行业统一标准的,按企业现行的工艺定额计算。
3.按在产品的完工程度计算评估值。
在产品的最终形式为产成品,所以,可以在计算产成品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按在产品完工程度计算确定在产品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产品评估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产品约当产量
或: 在产品评估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产品完工率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完工率可以根据其完成工序与全部工序比例,生产完成时间与生产周期比例确定。当然,确定时应分析完成工序,以及完成时间与其成本耗费的关系。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按同类在产品的市场价格,扣除销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费用后计算出评估值。这种方法适用于因产品下马,在产品只能按评估时的状态向市场出售的情况。一般而言,在产品通用性强,能用于产品配件更换或用于维修,则其评估值就比较高。而那些不能继续生产,又无法从市场调剂出去的专用配件,只能按废料回收价格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在产品评估值=在产品实有数量×可接受的不含税的单位市场价格-预计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或: 某报废在产品估计值=可回收废料的重量×单位重量现行的回收价格
三、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的评估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是指已经完工入库和已完工并经过质量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成品,以及商业企业的库存商品等。对这部分流动资产的评估应依据其变现的可能和市场接受的价格进行评估。适用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和市场法。
(一)成本法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的成本法,是根据生产制造该产成品全过程所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来确定其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具体操作时可分以下两种情况:
1.评估基准日与产成品完工时间较接近,成本费用变化不大。
评估值可以直接按产成品账面成本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单位产成品账面成本
2.评估基准日与产成品完工时间相距较远,成本费用变化较大。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按账面成本计算,而应按评估基准日市场状况下产成品的社会平均成本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实有数量×(合理材料工艺定额×现行材料单位市价+合理工时定额×单位小时合理工时工资费用)
或: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实际成本×(材料成本比例×材料综合调整系数+工资费用成本比例×工资费用综合调整系数)
【例4】企业拟对某类产成品进行评估。经核査,该产成品实有数量为1万件,合理材料工艺定额为400千克/件,合理工时定额为20小时。评估时,材料价格上涨,由原来的60元/千克涨至65元/千克,单位小时合理工时工资费用不变,仍为15元/小时,根据上述资料,试确定该产成品的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值=10000×(400×65+20×15)=26300(万元)
(二)市场法
产成品评估的市场法是指按不含价外税的可接受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计算产成品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其中:工业企业的产品一般以卖出价为依据,商业企业一般以买进价为依据。运用市场法评估产成品价格时,在选择市价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根据对产成品本身的技术水平和内在质量的技术鉴定结果,确定产品是否具有使用价值,以及产品的实际等级,以便于选择合理的市价。(2)分析市场供求关系和被评估产成品的市场前景。(3)所选择的价格是在公开市场所形成的近期交易价格,非正常交易价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4)对产品技术先进,但外表留有不同程度残缺的产成品,可根据其损坏程度,通过调整系数予以调整。
采用市场法评估产成品时,因现行市价中已包括产品成本、税金和利润,评估时如何处理实现的利润和税金,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以产成品出售为目的的评估,应以现行市价为基础评估产成品的价格,而无需扣除其销售费用和税金;若以投资为目的的产成品的评估,就应以扣除税金后的现行市价作为评估基础。
实际评估工作中,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第三节债权类及货币类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评估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及其他费用(如待摊费用)等;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和各项存款。其他资产是指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流动资产之外的资产。
—、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评估
企业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主要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原因而形成的尚未收回的款项,以及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等。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均属于企业债权类流动资产。由于这类资产存在着无法回收的风险,因此,进行评估时应以其可变现收回的货币,作为其评估计价的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的评估主要涉及账面价值和坏账损失的确定,评估的操作步骤如下。
(一)清查核实应收账款的账面值是否真实可靠
评估时可根据债权资产内容进行分类,并根据其特点及内容,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核实。例如,核对总账、明细账是否相符;按户发函核对;査看原始凭证等。
(二)确认已确定的坏账损失
已确定的坏账损失是指评估时债务人已经死亡或破产倒闭而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对于确定的坏账损失,应严格按照有关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
(三)确定预计的坏账损失
即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判断。应根据企业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种情况:(1)业务往来较多,对方结算信用好。这类应收账款一般能如期全部收回。(2)业务往来少,对方结算信用一般。这类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很大,但回收时间不确定。(3)—次性业务往来,对方信用情况不太清楚。这类应收账款可能只能收回其中的一部分。(4)长期拖欠或对方单位已撤销,这类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
预计坏账损失的定量计算常用两种方法:(1)坏账估计法;(2)账龄分析法。
1.坏账估计法。
即按坏账的比例,判断不可回收的坏账损失的数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2.账龄分析法。
即按应收账款拖欠时间的长短,分析判断可收回的金额和坏账。一般来说,应收账龄越长,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可将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分成几组,按组估计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并进而计算坏账损失的金额。
应该注意的是:当应收账款评估以后,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应按零值计算,评估结果中不再有此项目。
二、应收票据的评估
票据是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债据,是由债务人签发的在指定日期内由持票人向出票人(即签发人)或承兑人收回票面金额的书面证明。票据有记名的,也有不记名的;有带息的,也有不带息的;有由出票人支付的本票、银行本票或期票;也有按票面载明付款日期的定期票据。票据可以依法规定,经指定受款人李其背面签章后(即背书),将其转让他人;也可以把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贴现)。
应收票据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兑现的各种票据。主要包括:(1)顾客交来的自己签发的本票。(2)顾客交来的他人签发背书的本票和汇票。(3)企业本身签发的,经付款人承兑的汇票。票据按照是否带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对于带息票据,应收票据的评估值应由本金和利息两部分组成。本金是指出票人承诺的债务金额,利息则为债务到期时所应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对不带息票据,其评估值即是其票面额的贴现值。
1.带息票据按本金加利息确定。
应收票据评估值=本金×(1+利息率×时间)
【例5】某企业拥有一张期限为一年的票据,本金为75万元,月息为10‰,截至评估基准日止离付款期尚差三个半月的时间。试确定评估值。
75×(1+10‰×8.5)=81.375(万元)
2.不带息票据按应收票据的贴现值计算。
即对企业拥有的尚未到期的票据,按评估基准日到银行可获得的贴现值计算确定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评估值=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例6】某企业向甲企业售出一批材料,价款500万元,商定六个月收款,采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该企业于4月10日开出汇票,并经甲企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10月10日。现对该企业进行评估,基准日为6月10日。由此确定贴现日期为120天,贴现率按月息6‰计算。试求应收票据的评估值。
贴现息=500×120×(1/30)×6‰=12(万元)
应收票据评估值=500-12=488(万元)
如果被评估的应收票据,是在规定的时间尚未能收回的票据,则应按应收账款的评估方法,在分析调査其原因的基础上作坏账处理。
三、待摊费用——预付费用和短期投资的评估
(一)待摊费用的评估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中已经支付或发生,但应由本月和以后各个月份负担的费用。费用本身不是资产,而是已耗用资产的反映,它的支出可以形成一定形态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评估确定待摊费用的价值,实际上就是确定其实体资产或某种权利的价值。
对于待摊费用的评估,原则上应按其形成的具体资产价值来确定。例如,某企业待摊费用中,虽然有待摊机器设备修理费用1万元,但是在机器设备评估时,已经考虑到进行大修理会延长机器设备寿命或增加其功能,从而增加了机器设备的评估值,也就是说,待摊费用1万元在机器设备价值中已经得以体现,因而,这部分反映在待摊费用中的价值则不再需要重复计入资产价值。
(二)预付费用的评估
预付费用之所以作为资产,是因为这类费用在评估日之前企业已经支付,但在评估日之后才能产生效益。如预付的报纸杂志费、预付的保险金、预付的租金等等。因而可将这类预付费用看作是取得未来服务的权利。
预付费用的评估主要依据其未来可产生效益的时间。如果预付费用的效益已在评估日之前全部体现,只因发生的数额过大而采用分期摊销的办法,这种预付费用不应在评估中作价。只有那些在评估日之后仍能发挥作用的预付费用,才是评估的对象。
【例7】现就某企业预付费用进行单项评估,评估基准日为1988年6月30日。有关资料如下: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费用余额为86.78万元(不含车间在制品成本),其中有年初预付一年的保险金7.56万元,已摊销1.89万元,余5.67万元,尚待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余额39.71万元,预付的房租租金25万元,已摊销5万元,余20万元。根据租约,始租时间为1986年6月30日,租约终止期为1991年6月30日;以前年度应结转因成本高而未结转的费用21.4万元。试求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根据上述材料进行如下评估:
(1)预付保险金的评估,根据保险金全年支付数额计算每月应分摊数额为:
75600/12=6300(元)
预付保险金评估值=6300×6=37800(元)
(2)低值易耗品根据实物数量和现行市场价格评估,评估值为412820元。
(3)租入固定资产的评估,按租约规定的租期和五年总租金计算,每年的租金为5万元,租赁的房屋尚有三年使用权。
评估值=5×3=15(万元)
(4)以前年度应结转费用由于是应转未转费用,因此评估值为零。
(5)评估结果为:
37800+412820+150000=600620(元)
(三)短期投资的评估
短期投资的目的,是企业利用正常营运中暂时多余的资金,购入一些不是企业本身业务需要但能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这样做,既能保证企业现金支付需要,又可获得一定的收益。短期投资中对于公开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可按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计算确定评估值,不能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可按其本金加持有期利息计算评估值。
四、现金和各项存款的评估
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主要是对非货币性资产而言,货币性资产不会因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差异。因此,对于现金和各项存款的评估,实际上是对现金和各项存款的清查确认。首先,通过清査盘点及与银行对账,核实现金和各项存款的实有数额;然后,以核实后的实有额作为评估值。如有外币存款,可按当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值。
五、其他资产的评估
其他资产的评估主要是对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为主的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其他资产能否构成被评估企业的资产,并不取决于它在评估基准日之前所支付数额的多少,而取决于它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能为新的产权主体带来利益的大小。在界定其他资产能否成为资产评估的对象时,一方面要分析其预期的经济效益,只有当企业账面上的其他资产能为新的产权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时候,才构成资产评估的对象;另一方面要注意与其他相关资产之间的协调,认真检查核实,了解费用支出摊销和结余情况,了解新形成的资产和权利的尚存情况,以确保所评估其他资产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比如经过大修、装修、改良的固定资产,因修理、装修和改良所增加的市场价值已经在固定资产的评估值中得到体现,则对于该部分其他资产就不应再做重复评估。对其他资产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其他资产未来可产生效益的时间、单位时间(年、月)可产生的效益额或节约的支出额,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根据受益时间长短而定。一般情况下,一年内的不予考虑,超过一年时间的要根据具体内容、市场行情的变化趋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