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会计》——丁元霖第十章 运输业务
《物流企业会计》——丁元霖
第十章 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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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运输业务概述

一、运输业务的意义

运输业务是指物流企业运用各种运输工具及其设备,为客户提供货物在物流结点之间流动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在不同地域范围间,如两个城市、两个企业之间,以改变货物的空间位置为目的的活动,对货物进行的空间位移。

物流企业的运输业务所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条件,它是生产过程的继续。这种生产经营活动联结着生产与再生产、生产与消费的环节;联结着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联结着城乡;联结着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而为货物创造了空间效用,使货物潜在的使用价值成为可以满足社会消费需要的现实的使用价值。

二、运输业务生产经营的特点

物流企业运输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工业企业相比较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运输业务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货物的位移

物流企业运输业务的产品是货物场所的变动。运输货物是使产品变动场所,实现其使用价值,满足社会货物的需要,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结束实现了货物空间的位移。

(二)运输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产生新的实物形态的产品

运输业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虽然要消耗原材料和运输工具及设备,但这种生产经营活动既不会改变运输货物的形状和数量,也不会改变运输货物的性质,其最终结果并不创造任何新的物质产品。

(三)运输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进行

运输业务对空间、地域和时间均具有极强的依附性。运输产品的效用与运输过程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运输产品不具有实物形态,它既不能储存,也不能调拨,只能在运输业务的生产过程中被消费,其价值就作为追加的价值转移到被运输的货物中去,其位移的效用也随着货物的送达而消失。因此运输产品具有鲜明的时空特性,物流企业必须使自己的运输能力配置适应社会的需要。

(四)运输产品位移的计量具有特殊性

运输产品位移的计量,不仅要考虑运输货物的运输线路所经过的路程,而且要考虑运输货物本身的数量,即运输货物的重量。因此运输产品的计量单位采用复式计量单位,即吨/公里。

三、运输业务的运输方式

物流企业的运输业务按照运输工具及运输设备的不同,其运输方式主要有公路汽车运输、水路船舶运输、铁路机车车辆运输、航空飞机运输和管道运输五种。

第二节 汽车运输成本

一、汽车运输业务的特点

物流企业汽车运输业务的生产点多、面广,其最显著的特点是服务上的灵活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①在空间上,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②在时间上,可以实现即时运输。③在批量上,启运的批量为最小。④在运行条件上,汽车运输的范围不仅在等级公路上,还可延伸到等级外的公路,甚至于乡村便道。⑤在服务上,能根据托运人的具体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性质的货物运送的要求。

二、汽车运输的一般业务程序

(一)货物托运人签填托运单

托运单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合同或运输合同证明,其明确规定了货物承运期间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①它是物流企业汽车运输部门开具货票的凭证。②它是调度部门派车、货物装卸和到达时支付的依据。③在运输期间发生运输延滞、空驶或运输事故时,它是判定双方责任的原始记录。④它是货物收据及交货凭证。

货物的托运单通常由托运人填写,也可委托他人填写,并应在托运单上加盖与托运人名称相符的印章。

(二)托运单内容的审核和受理

汽车运输部门收到货物托运人填写的托运单后,应对托运单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货物的名称、体积、重量和运输要求等详细情况,并检验托运人提交的准许出口、外运、调拨和分配等证明文件,或审核随货同行的有关票证单据。在确定受理后,货物受理人员认定货物的计费里程和货物的运杂费,将托运单编定托运号码,然后告知调度和运务部门,并将结算通知转交托运人。

(三)核实理货

在货物起运前应进行核实理货,其内容主要有:承运人和托运人共同验货;落实货源、货流;落实装卸、搬运设备;查清货物的待运条件是否变更;确定装车时间;通知发货、收货单位做好过磅、分操和装卸等准备工作。

(四)货物的监装和监卸

1.货物的监装  车辆到达装货地点,监装人员应根据货票或运单填写的内容、数量,与发货单位联系发货,并确定交货方式。在货物装车前,监装人员应注意并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渗漏和污染等情况,一旦发现,应与发货单位商议修补或调换。如发货单位自愿承担因破损、渗漏和污染等引起的货损,则应在随车同行的单证上作批注并加盖印章,以明确责任。装车完毕后,应清査货位,检査有无错装、漏装,并与发货人员核对实际装车件数,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2.货物的监卸车辆到达卸货点后,货物监卸人员应会同收货人员、驾驶员和卸车人员检查车辆装载有无异常,一旦发现异常应先做好卸车记录。卸货时,应根据运单及货票所列的项目与收货人点件或监秤记码交接。如发现货损、货差,则应按有关规定编制记录并申报处理。收货人可在记录或货票上签署意见,但无权拒收货物。交货完毕后,应由收货人在货票收货回单联上签字盖章,承运人的责任即告终止。

三、汽车运输业务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计算单位和成本计算期

物流企业汽车运输业务的生产过程是实现货物的位移过程。在实现货物位移的生产过程中的耗费包括生产资料如车辆、房屋建筑、燃料、轮胎、配件、工具等价值耗费和运输人员薪酬部分的价值耗费,构成了汽车运输成本。

(一)汽车运输业务的成本核算对象

物流企业汽车运输业务的营运车辆的车型较为复杂,为了反映不同车型的运输经济效益,通常以不同燃料和不同厂牌的营运车辆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以特种大型车、集装箱车、零担车、冷藏车和油罐车从事运输业务的物流企业,还应以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车辆分别作为单独的成本核算对象。

(二)汽车运输业务的成本计算单位

汽车运输业务的成本计算单位是以汽车运输工作量的计量单位为依据的,货物运输工作量通常称为货物周转量,其计量单位为吨/公里,它是实际运送货物的吨数与运距的乘积。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以千吨/公里作为成本计算的计量单位。

集装箱车辆的成本计算的计量单位为千标准箱公里,集装箱以20英尺为标准箱,小于20英尺标准箱的,每箱按1标准箱计算;40英尺箱或其他大于20英尺标准箱的集装箱,每箱按1.5标准箱计算。

(三)汽车运输业务的成本计算期

汽车运输业务的成本应按月、季、半年和年计算,从年初至各月末止的累计成本,通常不计算在产品成本。营运车辆在经营跨月运输业务时,通常以行车路单签发日期所归属的月份计算其运输成本。

四、汽车运输的成本项目

汽车运输成本项目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四项。

(一)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企业直接用于运输业务的原材料。它由燃料和轮胎两个明细项目组成。

1.燃料  它是指营运车辆运行中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如汽油、柴油等。它还包括自动倾卸车辆,卸车时所耗用的燃料。

2.轮胎  它是指营运车辆耗用的外胎、内胎和垫带的费用支出,以及轮胎翻新和零星修补费用。

(二)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运输业务工人的薪酬。它由工资费用和其他人工费用两个明细项目组成。

1.工资费用  它是指按规定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它还包括实行承包经营物流企业的司机和助手所得的承包收入。

2.其他人工费用  它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

(三)其他直接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了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以外直接用于运输业务的费用。它由折旧费、修理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车辆保险费、行车事故费和其他费用等七个明细项目组成。

(1)折旧费  它是指营运车辆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2)修理费  它是指营运车辆进行各级保养和修理所发生的工料费、修复旧件费用和引车耗用的机油费用。

(3)养路费  它是指营运车辆按规定向公路养护单位交纳的养路费。

(4)运输管理费  它是指营运车辆按规定向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交纳的运输管理费。

(5)车辆保险费  它是指营运车辆按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而支付的费用。

(6)行车事故损失  它是指营运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因行车肇事所发生的事故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事故费用。它不包括因车站责任发生的货损、货差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7)其他费用  它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车辆营运费用。它包括行车杂支、随车工具费、篷布绳索费、车辆牌照和检验费、过桥费、过渡费、高速公路建设费、停车住宿费和车船税等。

(四)营运间接费用

营运间接费用是指物流企业所属的基层营运单位,如分公司、车站等为组织与管理物流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它包括这些部门发生的工资费用、其他人工费用、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和其他费用等。但是营运间接费用不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

五、汽车运输成本的核算

(一)直接材料的归集和分配

1.燃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各种车辆耗用的燃料,应根据领料单进行汇总,编制燃料耗用汇总表,以便对燃料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物流企业确定各月燃料实际耗用数的方法有满油箱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

实行满油箱制的物流企业,在月初、月末油箱加满的前提下,车辆当月加油的数量,即为当月燃料的实际耗用数。

实行实地盘存制的物流企业,应在月末实地测量车辆油箱的存油数,并根据当月的领用数,计算车辆当月实际耗用的燃料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实际耗用数=月初车存数+本月领用数一月末车存数

【例】长宁物流公司对燃料柴油采用实地盘存制。1月31日,根据本月份的柴油领料单和车存柴油盘存表编制燃料耗用汇总表如图表10-1所示。

 

根据燃料耗用汇总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燃料 1173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燃料 10528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共同费用           3360.00

借:营运间接费用——汽车运输分公司        2240.00

借:管理费用                   5040.00

  贷:原材料——燃料                  233240.00

如燃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时,还要相应地摊销材料成本差异。

若车辆在本企业以外的油库加油,应根据加油车辆所属的部门,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账户。

2.轮胎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各种车辆领用的轮胎外胎、内胎和垫带,应根据各月的领料单进行汇总,编制轮胎领用汇总表,以便于对轮胎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例】长宁物流公司对于车队领用的外胎采用按行驶里程摊提法,对于其他部门领用的轮胎采用一次摊销法。1月31日,根据本月份的有关轮胎领料单,编制轮胎领用汇总表如图表10-2所示。

(1)领用外胎转账根据轮胎领用汇总数中领用的外胎,作分录如下:

借:预提费用——轮胎  12450.00

借:背运间接费用    300.00

  贷:原材料——轮胎    12750.00

(2)领用内胎和垫带转账  根据轮胎领用汇总表中领用的内胎和垫带,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轮胎 110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轮胎 968.00

借:营运间接费用                 14.00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原材料——其他材料                2136.00

对于外胎采用一次摊销法的物流企业,在外胎领用时,即根据外胎的领用部门记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营运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账户;而对于外胎采用按行驶里程摊提法的企业,则应根据外胎行驶里程的原始记录和外胎里程摊提率,编制外胎摊提费用计算表,以便对外胎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

【例】长宁物流公司的外胎里程摊提率,规格10.00的为0.95%;规格9.00~20的为0.80%。根据汽车外胎的行驶里程,编制1月份外胎摊提费用计算表如图表10-3所示。

 

根据外胎摊提费用计算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轮胎 657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轮胎 6088.00

   贷:预提费用                    12662.00

(二)直接人工的归集与分配

物流企业的直接人工由工资费用和其他人工费用两个部分组成。

对于有固定车辆的司机和助手的工资费用,可以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直接列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明细账户;对于没有固定车辆的司机和助手的工资费用、后备司机和助手的工资费用,则应按一定的标准通过分配后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明细账户。分配标准主要有按营运货物吨位或按营运车日两种,其计算公式如下:

 

而其他人工费用可根据已归集分配好的工资费用乘以相应的提取率取得后,直接列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明细账户。

【例】长宁物流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及汽车运输分公司1月份发生的工资总额为106000元,其中:第一车队40160元,第二车队38320元,修理车间8000元,汽车运输分公司6000元,行政管理部门10000元,机动司机和助手3520元。该月第一车队营运货物920千吨/公里,第二车队营运货物840千吨/公里。

(1)分配工资费用  按营运货物千吨/公里分配机动司机和助手工资费用如下:

(2)分配工资费用  根据上列资料分配工资费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工资费用 42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工资费用 4000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共同费用              8000.00

借:营运间接费用                   6000.00

借:管理费用                     10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6000.00

(3)编制其他人工费用分配表  根据工资费用分配的结果,编制其他人工费用分配表如图表10-4所示。

(4)分配其他人工费用  根据其他人工费用分配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其他人工费用 1239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其他人工费用 1180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共同费用               2360.00

借:营运间接费用                     1770.00

借:管理费用                       29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48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159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74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5300.00

(三)其他直接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1.折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的营运车辆的损耗程度与其行驶里程关系密切,为了正确核算物流企业的运输成本,物流企业对营运车辆通常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物流企业对营运车辆外胎费用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摊销法,即在外胎领用时一次摊销计入运输成本,其计提折旧时,外胎的价值不需从营运车辆原值中扣除;另一种是按行驶里程摊提法,在购置新车投入营运后,即按行驶里程摊提外胎费用后,为了避免出现重复摊提,因此在计提营运车辆折旧时,应将营运车辆的原值扣除外胎的价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长宁物流公司有8吨汽车1辆原始价值210000元,预计可行驶500000公里。该车有轮胎6只,每只价值9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600元。2009年1月份该车行驶9600公里。现计算该车的折旧率和1月份的折旧额如下:

 

【例】长宁物流公司计提折旧对营运车辆采用工作量法,对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1月初固定资产原值、各车队营运车辆行驶里程和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编制有关部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算表如图表10-5所示。

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费计算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折旧费 446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折旧费 39878.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共同费用            3788.00

借:营运间接费用——汽车运输分公司         2002.00

借:管理费用                    3665.00

   贷:累计折旧                     93953.00

2.修理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物流企业为了使各种车辆正常运行,需要经常对其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定期进行大修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大修理均系固定资产费用化后续支出。营运车辆可以由车队自行进行维修和保养,那么直接在“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归集修理费用,领用车辆零配件和维修材料时,借记“主营业成本——运输支出”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

汽车的大修理通常由修理车间进行,营运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也可以安排给修理车间。届时修理费用应在“辅助营运费用”账户归集。属于维修和保养部分的修理费用期末通过分配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属于大修理费用由于受益期限在1年以上,则应先转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再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关于由修理车间进行的修理业务将在本节“辅助营运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内容中阐述。

3.车辆保险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为了增强物流企业的各种车辆遭受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火灾和意外事故损失的应变能力,物流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便在遭受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取得补偿,以减轻企业的损失。

企业的车辆投保费是按年度支付的,届时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按月摊销时,再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营运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贷记“待摊费用”账户。

【例】长宁物流公司全部车辆全年的保险费为149700元,其中:

第一车队72000元,第二车队70200元,汽车运输分公司3000元,行政管理部门4500元。

(1)支付保险费  1月2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给保险公司全年车辆保险费1497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    149700.00

   贷:银行存款    149700.00

(2)摊销保险费  1月31日,摊销应由本月份负担的车辆保险费,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车辆保险费 6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车辆保险费 5850.00

借:营运间接费用——汽车运输分公司           250.00

借:管理费用                      375.00

   贷:待摊费用                        12475.00

“待摊费用”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其支出时,记入借方;其摊销时,记入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已经支付尚待摊销的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是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物流企业因提供物流服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发生物流服务实际成本时,记入借方;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4.行车事故损失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的营运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因碰撞、翻车、碾压、落水、失火和机械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人员死亡、车辆损失和物资毁损等行车事故所发生的修理费、救援费、赔偿费以及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医药费、丧葬费、抚恤费、生活补助费等事故损失费,在扣除向保险公司收回的赔偿收入以及事故对方或过失人的赔偿金额后,计入运输成本内。在事故发生时,可预估事故损失费用,届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预计负债”账户。当事故结案处理时,按预估事故损失费用,借记“预计负债”账户;按实际赔偿金额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账户;两者的差额列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以调整已入账的运输成本。

5.其他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的营运车辆除了会发生前述的各项费用外,还会发生其他的直接费用,如车队领用随车工具、篷布绳索、防滑链、司机和助手的劳动保护用具等,届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低值易耗品”账户。如支付的行车杂支、车辆牌照费、检验费、过桥费、过渡费、高速公路建设费、停车住宿费和车船税等,届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账户。

【例】长宁物流公司1月份领用随车工具、篷布绳索、司机和助手的劳动保护用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一车队为4710元,第二车队为4480元;以现金支付过桥费、过渡费和高速公路建设费等各种费用,第一车队为12252元,第二车队为9365元。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其他费用 1696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其他费用 13845.00

   贷:低值易耗品                     9190.00

   贷:库存现金                      21617.00

(四)辅助营运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除了有运输、装卸和仓储等开展物流经营业务的部门外,还有辅助营运部门,它是为物流经营部门提供服务的,如修理车间主要就是为物流企业的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和仓储设备等进行维修、保养和大修理的部门。因此,辅助营运费用是指辅助营运部门为开展生产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其实质就是辅助营运部门提供劳务的成本。

此外,辅助营运部门在满足本企业需求的前提下,也可以对外单位提供服务,以充分发挥其生产经营能力。

辅助营运费用应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和费用类别进行归集。对于修理车间领用的直接用于修理车辆的材料,应根据领料单,分别按维修保养和大修理不同的类别以及拥有车辆的部门进行汇总。

【例】长宁物流公司1月份编制的修理车间修理车辆直接耗用材料汇总表如图表10-6所示。

根据修理车辆直接耗用材料汇总表,作分录如下: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费——第一车队     200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费——第二车队     120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费——汽车运输分公司  10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费——行政管理部门   12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费——大昌运输公司   110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大修理费——第一车队      16004.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大修理费——第二车队      14032.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大修理费——大昌运输公司    19500.00

   贷:原材料                       54056.00

对于修理车间领用的修理车辆共同耗用的材料,如燃料、机油、润滑油、螺丝钉等和领用的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以及修理车间发生的人工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可以先在“辅助营运费用——共同费用”二级明细账户进行归集。

【例】长宁物流公司修理车间1月份共领用机油、润滑油(燃料除外)等各种材料计1422元,领用各种工具计1530元。采用一次摊销法,作分录如下:

借:辅助营运费用——共同费用 2952.00

贷:原材料——其他材料    1422.00

   贷:低值易耗品         1530.00

在期末,应将“共同费用”明细账户归集的余额,按照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内进行分配,分配的标准通常为修理工人工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长宁物流公司修理车间1月份共归集了共同费用20460元,该车间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耗用工时如图表10-7所示。

(1)计算分配率  根据上列资料计算共同费用分配率如下:

 

(2)编制分配表  根据共同费用分配率编制“辅助营运共同费用分配表”如图表10-8所示。

 

 

(3)分配辅助营运共同费用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第一车队    2976.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第二车队    2480.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汽车运输分公司 248.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行政管理部门  372.00

借:辅助营运费用——维修保养——大昌运输公司  1488.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大修理——第一车队     3844.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大修理——第二车队     3596.00

借:辅助营运费用——大修理——大昌运输公司   5456.00

   贷:辅助营运费用——共同费用           20460.00

最后,物流企业应将辅助营运费用中归集的维修保养费转入各受益部门的成本或费用;归集的大修理费用,由于受益期限一般大于1年,应先转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归集的社会车辆的维修保养费和大修理费用,则应转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例】1月31日,长宁物流公司修理车间本月份承接的车辆大修理已全部完工,本公司大修理车辆的受益期限为18个月,结转归集的辅助营运费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修理费 497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修理费 3680.00

借:营运间接费用——汽车运输分公司         348.00

借:管理费用                    492.00

借:长期待摊费用——大修理费用——第一车队     19848.00

借:长期待摊费用——大修理费用——第二车队     17628.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27544.00

   贷:辅助营运费用                     74516.00

物流企业对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大修理费用,应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转入各受益部门的成本和费用。

【例】1月31日,长宁物流公司摊销本月份应负担的车辆大修理费用39744元,其中:第一车队19054元,第二车队17611元,汽车运输分公司1499元,行政管理部门1580元。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修理费  1905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二车队——修理费  17611.00

借:营运间接费用——汽车运输分公司          1499.00

借:管理费用                     158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大修理费用             39744.00

“辅助营运费用”是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物流辅助营运部门供应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发生辅助营运费用时,记入借方;期末结转辅助劳务成本时,记入贷方;期末若有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完工的辅助营运成本。

(五)营运间接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运输业务的营运间接费用是运输分公司、车场和车站等部门为组织与管理运输业务过程所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这些部门除了会发生前述的燃料费、轮胎费、工资费用、其他人工费用、折旧费、修理费、养路费和保险费等费用外,还会发生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费、取暖费和其他费用。

【例】长宁物流公司运输分公司1月份发生差旅费、水电费和办公费等费用共4153元,一并签发转账支票付讫,作分录如下:

借:营运间接费用——汽车运输分公司  4153.00

   贷:银行存款              4153.00

在实际工作中营运间接费用应分运输分公司、车场和车站等部门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期末各部门归集的营运间接费用应按照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内进行分配,分配的标准主要有直接费用总额或总营运车日等。分配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营运间接费用=该成本计算对象的直接费用总额(或总营运车日)×分配率

【例】长宁物流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1月份共发生营运间接费用18576元。该公司共发生运输直接费用516000元,其中:笫一车队为271000元,第二车队为245000元,分配营运间接费用如下:

 

第一车队应分配营运间接费用=271000×0.036=9756(元)

第二车队应分配营运间接费用=245000×0.036=8820(元)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营运间接费用 975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第一车队——营运间接费用 8820.00

   贷:营运间接费用——汽车运输分公司             18576.00

“营运间接费用”是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在物流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发生时,记入借方;期末分配转入各成本计算对象时,记入贷方,结转后无余额。

(六)汽车运输成本明细账的设置与登记

汽车运输成本明细账应按成本计算对象设置,采用多栏式账页。该账页按成本项目划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四个大栏,再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划分为若干个明细专栏,然后根据记账凭证逐笔进行登记,以归集其实际成本。汽车运输成本明细账的格式如图表10-9所示。

【例】根据前列各例的业务登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明细账如图表10-9、图表10-10所示。

六、汽车运输成本的计算

物流企业汽车运输业务应负担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构成了汽车运输总成本。汽车运输总成本除以运输周转量即为运输单位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物流企业月末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明细账所归集的运输成本和该月实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编制汽车运输成本计算表,以反映运输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例】长宁物流公司1月份第一车队实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为920千吨/公里。第二车队实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为840千吨/公里。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明细账的资料见图表10-9、图表10-10,并据以编制“汽车运输成本计算表”如图表10-11所示。

第三节船舶运输成本

一、船舶运输业务的特点和形式

(一)船舶运输业务的特点船舶运输业务最显著的特点是成本低。

运输的距离远,而能源消耗低。因此,它在各种运输方式中成本是最低的。然而船舶运输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主要是运输速度慢,受港口、水位、季节和气候影响较大。

(二)船舶运输业务的方式

船舶运输业务的方式有沿海运输、近海运输、远洋运输和内河运输四种。

1.沿海运输  它是指船舶在大陆附近沿海航线上航行,经营国内沿海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业务。

2.近海运输  它是指船舶在大陆邻近国家海上航线上航行,经营国内沿海港口与邻国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业务。

3.远洋运输  它是指船舶跨大洋在国际航线上航行,经营跨大洋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业务。

4.内河运输  它是指船舶在陆地内的江、河、湖等水道上航行,经营江河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业务。

二、船舶运输的一般业务程序

船舶运输的业务程序通常有以下八项。

(一)货物托运人提出货物运单

货物托运人在申请货物托运时必须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单,运单内容的填写应完整和准确,如在同一张运单内托运多种品名的货物,应分别注明货物的名称;应详细填写收、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免发生因填写不正确而造成错运;对货物件数、重量、体积、包装和标志等内容的填写必须符合实际托运的货物,具体的填制要求应按照水运法规的规定进行。

(二)审核运单

承运人应汄真审核托运人填制的运单,特别是审核关于货物方面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涉及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的划分,如承运人审核发现与规定不符,则有权要求货物托运人更正或重填一份运单,并审核在有关特约事项栏内是否记载货物的运输要求;审核在托运人盖章栏内有无托运人印章,如运单上无托运人印章,则意味着运输合同不能成立。

(三)验收货物

运单经承运人审核无误后,即接受运输。承运人对托运人提交的货物根据运单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核,主要有:①检查货物的重量。对按货物重量或按货物件数和重量承运的件杂货,承运人有权对托运人确定的货物重量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的实际重量记载在货物运单的计费单位栏内,因为货物重量准确与否,不仅会影响承运人交付货物可能承担的责任,而且也会影响承运人的运费收入。②检查货物的尺码。根据我国现行的水运法规,承运人对有些货物可按尺码与重量选择高的计费,因此,承运人应检査货物的尺码是否与托运人填写的内容相符,并将检查的实际尺码记载在运单的计费单位栏内。③检査货物的件数。按件数承运的货物,承运人在起运港接受承运时应点收清楚。如实际件数与运单记录不符,应由托运人补足货物件数或在运单上予以更正。④检査货物的包装,不仅要检査货物的实际包装是否符合运单填写的包装形式,而且要检查货物的外部及内部形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完整。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应由托运人整理合格后接受承运。⑤检查标志。检查托运人是否按规定做好运输标志、指示标志以及危险品标志;检查标志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图形、文字是否清晰。

(四)承运

承运人验收货物完毕,接受货物的承运,承托关系即告成立。这就意味着货物托运人取得了托运货物的权利,也承担了使货物处于良好发运状态的义务和支付运费的义务。承运人按时、完好地将货物运抵运单中记载的目的港,也就取得了收取运费的权利。

(五)装船

装船过程包括配载、积载和装船三个方面的业务。配载是指确定船舶航次后该航次装运的货物种类、数量、尺码以及到达的目的港等。积载是指在已定航次货载的基础上,作出所配货物在各个货舱和甲板位置上的合理分配与正确堆装。货物装船方式由托运人自理装船和由港口装卸公司装船两种。在装船过程中,船方和装船方应采取各种方式复核点数,做到数字准确无误,如对数字有争议,应当场澄清和编制记录。船方还应派人看舱理货,如发现货损、标志不清和装船混乱等情况,有权要求装船方整理或编制记录,装船完毕后,即应办理货运票据的签证和交接。

(六)运输

货物装船完毕,承运人和装船人双方办妥交接手续后,便意味着运输的开始。承运人应在合同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将货物运抵合同规定的卸船港。运输途中由于承运人照管货物的过失造成货物的灭失、损害,则由承运人负责赔偿。

(七)卸船

卸船方式分为由收货人自理卸船和由港口装卸公司卸船两种。

由收货人自理卸船的货物应由承运人与收货人订立卸船协议,其内容包括自理卸船货物的种类、数量和装卸地点;承运船舶及装、卸的时间;承运与托运人、收货人承担的责任事项;承运人责任豁免范围;延期、速遣费用计算标准、结算方法等。收货人应事先在卸船港办理货运手续,付清运费、港口使用费等费用,并在议定的时间内完成卸船作业。

由港口装卸公司负责卸船主要包括:①到达港应核对到港货物的各项单证。如有货运单证不齐,或运单与交接清单内容不符等情况,应向船方査询清楚,为卸船提供可靠的依据。②按实际积载顺序、标志卸船。大票货物、整批货物做到一票一清。零星货物集中卸船,船方有责任指导卸船。③卸船过程中发现混装、货损等情况,应及时会同船方编制记录。④卸船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船、港双方的交接手续。

(八)到达交货

到达交货包括的内容主要有:①发出到货通知。到货通知是指承运人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已运到且已具备提货条件的通知。它可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它是确定货物是否按时运抵的依据之一,是划分承托双方责任的依据之一,也是计算货物保管费的依据,它可让收货人做好提货准备。②结算费用。收货人在提货前支付一切运杂费用后,才能提取货物。如收货人未付清应付的费用,应按规定向承运人支付迟交金额的滞纳金。③交付货物。收货人前来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如在验收交接时未提出异议,且在提货单上签章并加盖印章后,即为运输责任终止。如在验收时发现货物有异状,或与运单记载不符,收货人应立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并由双方共同编制货运记录。

三、船舶运输业务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计算单位和成本计算期

(一)船舶运输业务的成本核算对象

物流企业船舶运输以货运业务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但由于运输成本主要是船舶设备的使用成本,因此发生的船舶费用仍以运输船舶为对象,通过核算船舶费用,间接计算货运成本。物流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上的需要,对不同形式的船舶运输确定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沿海、近海运输以单船、船舶类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先核算每艘船舶运输成本,在此基础上再计算船舶类型成本。

远洋运输由于船舶航次时间长,吨位大,因此必须以单船的航次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内河运输由于船舶的类型较多,因此通常以运输船舶类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成本计算单位

物流企业船舶运输成本计算单位是以船舶运输工作量的计量单位为依据的。其计量单位为千吨/海里。

(三)船舶运输业务的成本计算期

物流企业的沿海运输业务、近海运输业务和内河运输业务因航次时间不长,各月的未完航次数相差不多,且未完航次的运输量和运输费用较少,因此以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作为其成本计算期。而远洋运输因航次时间长,各月未完航次的运输量和运输费用较大,因此以航次作为成本计算期,船舶的航次时间,应从上一航次最终港卸完所载货物起,到本航次最终卸完所载货物时为止。

四、船舶运输的成本项目

(一)海洋运输的成本项目

海洋运输的成本项目分为船舶航行费用或航次运行费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四项。

1.船舶航行费用或航次运行费用  船舶航行费用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它是沿海、近海运输采用的成本项目。航次运行费用是指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可以直接归属于航次负担的费用。它是远洋运输采用的成本项目。

船舶航行费用或航次运行费用由以下八个明细项目组成。

(1)燃料费  它是指船舶在航行、装卸和停泊等时间内耗用的全部燃料费用。

(2)港口费  它是指船舶进出港口、停泊港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例如,船舶吨税、灯塔费、引水费、拖轮费、港务费、航道养护费、油污水处理费、系解缆绳费、停泊费和监护费等,还包括航行国外的船船所发生的运河通过费、海峡通过费、海关检验费和检疫费等过境费用。

(3)货物费  它是指运输船舶载运货物所发生的应由船方负担的业务费用。例如,装卸工力资费、加班费、装卸工具费、理货费、翻舱费和货物代理费等。

(4)中转费  它是指船舶载运的货物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运输工具运往目的地及在港口中转时发生的应由船方负担的各种费用。例如,汽车接运费、铁路接运费、水运接运费和改港费等。

(5)垫隔材料费  它是指船舶在同一货舱内装运不同类别的货物需要分开、垫隔,或虽在同一货舱内装运同类货物,但需要防止摇动、移位,以及货物通风需要等耗用的材料、隔货网、防摇装置和通风筒等材料费用。使用后退回可以再利用的材料,应作价予以冲回。

(6)速遣费  它是指有装卸协议的营运船舶,提前完成装卸作业,按照协议支付给港口单位的速遣费用。如发生延期,收回的延期费则冲减本项目。

(7)事故损失  它是指船舶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发生海损、机损、货损、货差、污染和人身伤亡等事故的费用。它包括施救、赔偿、修理、诉讼和善后等直接损失。

(8)船舶航行其他费用或航次其他费用  它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目应由船舶航行或航次负担的其他费用。例如,淡水费、交通车船费、邮电费、清洁费、业务杂支和冰区航行破冰费等。航行国外的船舶还应包括国外港口接待费、领事签证费和代理行费等。

2.船舶固定费用它是指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经常性的维持费用。这些费用难以直接归属于某一航次,但可以按单船进行归集。船舶固定费用由以下十二个明细项目组成。

(1)工资费用  它是指船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其他人工费用  它是指根据实际发放的船员工资总额,按规定的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

(3)润料费  它是指船舶耗用的润滑油脂费用。

(4)船舶材料费  它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和日常维护保养中耗用及劳动保护耗用、事务耗用的各种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5)船舶折旧费  它是指企业以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的船舶折旧费用。

(6)船舶修理费  它是指已完工的船舶实际修理费支出和日常维护保养耗用的修理用料、备品配件等,以及船舶大修理费用摊销的支出。

(7)船舶保险费  它是指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各种船舶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退回的保险费予以冲减。

(8)车船税  它是指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税款。

(9)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  它是指船舶在厂修、停船自修、事故停航和定期熏仓等非营运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修理目的空驶至船厂期间内发生的费用。

(10)船舶共同费用  它是指船舶共同受益,但不能或不便按单船归集的船舶费用。它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项内容。

一是工资费用。它是指替补公休船员、后备船员和培训船员等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是其他人工费用。它是指根据上项各类船员的工资总额,按规定的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

三是船员服装费。它是指根据规定制发给船员的服装费。

四是船员差旅费。它是指船员报到、出差、学习、公休、探亲和调遣等发生的差旅费。

五是文体宣传费。它是指用于船员文娱体育活动和对外宣传购置的书报杂志、电影片、录像带和幻灯片等支出,以及放映机、录像机和电视机的修理费。

六是广告及业务活动费。它是指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画册和展览等进行广告、宣传以及船舶为疏港、揽货业务联系支付的业务招待

费用等。

七是单证资料费。它是指运输业务印制使用的各种票据、货运单、航单、航海图书、技术业务资料以及这类单证资料的寄递费用。

八是船员疗养休养费。它是指船员因工作环境特殊,企业为船员安排疗养休养的支出。

九是电信费。它是指船岸通过电台、电缆、卫星和高频电话等通讯联络发生的国内外通讯费用。

十是其他费用。它是指船员体检费、签证费、油料化验费、技术改

造和合理化建议奖等。

十一是其他船舶固定费用。它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其他船舶固定费用,如船舶证书费和船舶检验费等。

十二是船舶租赁费。它是指企业租入运输船舶参加营运,按规定应列入成本的期租费或程租费。期租费是指按租用时期计算的船舶租赁费;程租费是指按运输里程计算的船舶租赁费。

3.集装箱固定费用  它是指为保证集装箱的良好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经常性的费用,它由以下七个项目组成。

(1)空箱保管费  它是指空箱存放在堆场所支付的堆存费用。

(2)折旧费  它是指按规定折旧率计提的集装箱折旧费用。

(3)租赁费  它是指租入的集装箱按租赁合同规定所支付的租金。

(4)修理费  它是指集装箱修理用配件、材料和修理费用。

(5)保险费  它是指投保集装箱安全险所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

(6)底盘车费用  它是指企业自有或租入的集装箱底盘车所发生的保管费、折旧费、租赁费、保险费和修理费等。

(7)其他费用  它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目的集装箱固定费用,如清洁费、熏箱费等。

4.营运间接费用  它是指企业的船队或分公司为管理和组织营运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和业务费用。它是不能直接计入运输成本核箅对象的间接费用。它的明细项目包括:工资费用、其他人工费用、燃料、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差旅费、业务票据费、取暖费、会议费、保险费、警卫消防费和排污费等。

(二)内河运输的成本项目

内河运输的成本项目分为船舶航行费用、船舶固定费用、船舶维护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四项。

1.船舶航行费用  它由燃料费、润料费、材料费、燃料及材料节约奖、外付港口费、外付业务费、养河及过闸费、事故损失和船舶其他航行费用等九个成本明细项目组成。其中,燃料费、事故损失和船舶其他航行费用三个成本明细项目核算的内容与海洋运输相应成本项目核算内容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1)润料费  它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中耗用的各种润滑油脂。

(2)材料费  它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中耗用的各种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3)燃料、材料节约奖  它是指根据规定对节约燃料、材料按比例提取支付的节约奖金。

(4)外付港口费  它是指运输船舶在外单位港口发生的港口费用。但不包括在自营港埠发生的港口费用。

(5)外付业务费  它是指运输船舶支付给非自营港埠或其他单位的业务代理费、理货费及转口、倒舱、翻舱、扫舱和洗舱等费用。

(6)养河费及过闸费  它是指按规定向航道管理部门支付的养河费,以及运输船舶过闸时按规定向船闸管理部门支付的过闸费用。

2.船舶固定费用  它由工资费用、其他人工费用、船舶折旧费、船舶修理费、船舶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和其他船舶固定费用七个成本明细项目组成。除了劳动保护费项目外,其他六个成本明细项目核算的内容与海洋运输相应成本明细项目核算的内容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劳动保护费是指由运输业务成本负担的劳动安全保护费用。

3.船舶维护费用  它是指内河运输业务有封冻、枯水等非通航期时,在非通航期间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它由以下七个明细项目组成。

(1)工资费用  它是指非通航期间留船船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其他人工费用  它是指根据上项留船船员工资总额,按规定的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

(3)燃料费  它是指在非通航期间由于船舶照明、取暖所耗用的燃料。

(4)材料费  它是指船舶在非通航期间领用的维护用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5)保卫费  它是指船舶在非通航期间为防止事故和防火所发生的费用。

(6)破冰费  它是指为保护船舶免受流冰损坏和清除船上冰雪所发生的费用。

(7)其他费用  它是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船舶维护费用。

4.营运间接费用  它的明细项目与海洋运输业务相应的明细项目基本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五、船舶运输成本的核算

(一)沿海、近海运输成本的核算

1.船舶航行费用的归集  物流企业的沿海或近海运输业务通常以单船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因此按船舶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物流企业运输货物所发生的船舶航行费用,应根据燃料耗用汇总表、发票和单据等各种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届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账户,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相关账户。并在“运输支出”账户下按船舶的命名设置三级明细账。

【例】浦江物流公司海运分公司经营沿海运输业务,对燃料柴油采用实地盘存制。1月31日,根据本月份的柴油领料单和船存柴油盘存表编制的燃料耗用汇总表如图表10-12所示。

根据燃料耗用汇总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燃料费 7056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燃料费 666400.00

   贷:原材料——燃料类                 1372000.00

2.船舶固定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沿海、近海运输是按单船归集成本的,船舶固定费用中的工资费用、其他人工费用、润料费、船舶材料费、船舶折旧费、船舶修理费和船舶保险费等明细成本项目,可以根据涉及这些明细成本项目的“工资结算汇总表”、“其他人工费用分配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算表”、“领料单”及各种发票、单据等原始凭证直接列入所属船舶的成本。届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账户,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相关账户。

然而,船舶固定费用中的“船舶共同费用”和“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两个明细成本项目,则需要先在“船舶固定费用”账户中归集,期末通过分配后,再计入各艘船舶的运输成本。

(1)船舶共同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在“船舶固定费用”账户内归集的由各艘船舶负担的共同费用,期末应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艘船舶之间进行分配。分配标准通常采用运输周转量(千吨/海里),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船舶应负担船舶共同费用=该船完成运输周转量(千吨/海里)×分配率

【例】浦江物流公司海运分公司1月份发放的工资费用中,永昌轮船员为136000元,永兴轮船员为128000元,后备船员为12000元。分配本月份船员的工资费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工资费用 13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工资费用 128000

借:船舶固定费用——船舶共同费用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76000

按本月份船员工资总额的14%、2%、1.5%、7%和5%分别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其他人工费用  401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其他人工费用  37760.00

借:船舶固定费用——船舶共同费用             35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386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55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41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193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3800.00

【例】浦江物流公司海运分公司1月31日“船舶固定费用——船舶共同费用”明细账余额为138240元,该月永昌轮的运输量为75000千吨/海里,永兴轮的运输量为69000千吨/海里,按运输周转量分各船应负担的船舶共同费用如下:

永昌轮应负担船舶共同费用=75000×0.96=72000(元)

永兴轮应负担船舶共同费用=69000×0.96=66240(元)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船舶共同费用 72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船舶共同费用 66240.00

   贷:船舶固定费用——船舶共同费用              138240.00

(2)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的分配  在“船舶固定费用”账户中归集的船舶在厂修、停船自修、事故停航和定期熏仓等非营运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应由营运期间各成本计算期的运输成本负担。届时先按非营运期间费用的全年预算数和全年计划营运天数确定计划分配率。然后据以计算通航期间各月应负担的非营运期间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各月应负担的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该月份船舶营运天数×计划分配率

【例】浦江物流公司海运分公司,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全年预算数中,永昌轮为974400元;永兴轮为945600元;两艘船舶全年计划营运天数均为320天。7月份,永昌轮营运了26天,永兴轮营运了25天,分配本月份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如下:

永昌轮应负担的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3045X26=79170(元)

永兴轮应负担的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2955X25=73875(元)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 79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 73875.00

   贷:船舶固定费用——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永昌轮          79170.00

   贷:船舶固定费用——船舶非营运期间费用——永兴轮          73875.00

3.集装箱固定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物流企业运输业务使用的集装箱是自有的,或者租入的。自有的集装箱是间定资产。每月计提折旧时,借记“集装箱固定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借入的集装箱是要支付租金的,支付租金时,借记“集装箱固定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期末将归集的集装箱固定费用总额按全部船舶装适集装箱的标准箱天数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船舶应负担的集装箱固定费用=该船装用集装箱标准箱天数X分配率

【例】浦江物流公司海运分公司1月31日“集装箱固定费用”账户余额为790030元,该月永昌轮装40英尺集装箱80只,共使用26天;该月永兴轮装20英尺集装箱152只,共使用25天。以20英尺集装箱作为标准箱,分配集装箱固定费用如下:

全部船舶装用集装箱标准箱天数=80X2X26+152X25=7960(天)

永昌轮应负担集装箱固定费用=80X2X26X99.25=412880(元)

永兴轮应负担集装箱固定费用=152X25X99.25=377150(元)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集装箱固定费用 4128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集装箱固定费用 377150.00

   贷:集装箱固定费用                       790030.00

4.营运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物流企业经营沿海、近海运输业务设有船队或分公司的,应按船队或分公司设置明细账,以归集各船队或分公司为管理运输船舶和组织营运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发生船队或运输分公司费用时,应根据发票、单据和费用计算表等原始凭证借记“营运间接费用”账户,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账户。期末再将归集的营运间接费用采用一定的标准在各船舶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标准主要有船舶费用总额和船舶营运总吨/天等。营运间接费用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船舶应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该船舶的船舶费用(或船舶营运吨/天) X分配率

【例】浦江物流公司海运分公司1月31日“营运间接费用——海运分公司”账户余额为485260元,该月永昌轮发生船舶费用2636000元,永兴轮发生船舶费用2472000元。按船舶费用分配营运间接费用如下:

永昌轮应负担营运间接费用=2636000X0.095=250420(元)

永兴轮应负担营运间接费用=2472000X0.095=234840(元)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营运间接费用 2504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营运间接费用 234840.00

   贷:营运间接费用——海运分公司               485260.00

5.船舶运输成本明细账的设置与登记  沿海、近海船舶运输成本明细账应按单船设置,采用多栏式账页。该账户按成本项目划分为船舶航行费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四个大栏,再将船舶航行费用和船舶固定费用划分为若干个明细专栏,然后根据记账凭证逐笔进行登记,以归集其实际成本。沿海、近海船舶运输成本明细账的格式如图表10-13所示。

【例】根据前述各例的业务,登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明细账如图表10-13、图表10-14所示。

最后,根据登记的结果结出本期发生额,即运输成本,并将运输成本结转“本年利润”账户。

【例】浦江物流公司将船舶运输成本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559326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昌轮    288642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永兴轮    2706840.00

6.船舶运输成本的计算  物流企业船舶运输业务应负担的船舶航行费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构成了船舶运输总成本,船舶运输总成本除以运输周转量即为运输单位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浦江物流公司海运分公司1月份永昌轮实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为75000千吨/海里,永兴轮实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为69000千吨/海里。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明细账的资料如图表10-13、图表10-14所示,据以编制“船舶运输成本计算表”如图表10-15所示。

(二)远洋运输成本的核算

物流企业的远洋运输业务通常以航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因此按船舶的航次设置明细账,归集船舶每航次所发生的费用。航次运行费用的具体核算方法与沿海、近海运输的船舶航次费用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物流企业的远洋运输业务发生的船舶固定费用是在“船舶固定费用”账户中按船舶进行归集的,月末应将各船舶所归集的船舶固定费用,按该船的全月营运天数在已完航次和未完航次之间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航次应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该船舶本航次营运天数x该船舶固定费用分配率

【例】武定物流公司远洋运输分公司6月30日“船舶固定费用——暸望轮”明细账余额为2017260元,该船全月共营运30天,其中第七航次营运了25天,其余5天为第八航次,尚在营运途中。分配该船第七航次应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如下:

 

瞭望轮第七航次应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67242X25=1681050(元)

瞭望轮第八航次应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67242X5=336210(元)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瞭望轮第七航次 1681050.00

   贷:船舶固定费用——瞭望轮             1681050.00

结转瞭望轮第七航次的船舶固定费用后,余额为336210元,系该轮第八航次营运5天应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至7月末,该余额再加上7月份瞭望轮第八航次营运天数应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就构成了该轮第八航次的船舶固定费用。

“船舶固定费用”是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经常性的维持费用。费用发生时,记入借方;期末转入航次运行成本时,记入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未完航次应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

远洋运输业务集装箱固定费用的归集方法与沿海、近海运输业务基本相同,两者的区别是所归集的费用分配对象不同。远洋运输业务是按船舶航次分配所归集的费用,其具体核算方法可以参照船舶的固定费用核算方法,在此不再重述。

“集装箱固定费用”是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为保证集装箱的良好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经常性的费用。费用发生时,记入借方;期末转入航次运行成本时,记入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船舶未完航次应负担的集装箱固定费用。

远洋运输业务的营运间接费用可以只计入当期已完成航次成木,不必分配计入该期未完成航次成本。届时,船舶运输业务的营运间接费用,按已完成航次的船舶费用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船舶已完成航次应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该船舶已完成航次船舶费用X营运间接费用分配率

(三)内河运输成本的核算

物流企业的内河运输业务通常以船舶类型作为成本计算的对象,因此按船舶类型设置明细账,如可以分设“货轮"、“油轮”、“拖轮”等,来归集不同类型船舶的航行费用和船舶固定费用。其具体核算方法与沿海、近海运输业务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物流企业内河运输业务在非通航期间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应按船舶类型设置“船舶维护费用”明细账户予以归集。届时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其他人工费用分配表、领料单、发票和单据等原始凭证,借记“船舶维护费用”账户,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

非通航期间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通常由通航期间各成本计算期的运输成本负担。届时先按非通航期间船舶维护费用的全年预算数和全年计划通航期天数,确定计划分配率,然后据以计算通航期间各月应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通航期某月份应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该月份船舶通航天数X计划分配率

【例】武汉物流公司内河运输分公司船舶维护费用全年预算数货轮为369000元,油轮为315000元,全年计划通航各为300天。3月份货轮和油轮各通航了27天,分别分配货轮和油轮的船舶维护费用如下:

 

根据分配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货轮 332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油轮 28350.00

   贷:船舶维护费用——货轮          33210.00

   贷:船舶维护费用——油轮          28350.00

船舶维护费用是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物流企业在非通航期间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费用发生时,记入借方;期末转入各类船舶运行成本时,记入贷方;斯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待分配的船舶维护费用。

内河运输业务的营运间接费用也按船舶类型进行分配,其核算方法与沿海、近海运输业务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第四节运输收入

—、收入概述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一)收入的特点

企业的收入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

事项中产生的,如物流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的收入。而有些交易或事项,如出售固定资产,也能为物流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这并不是物流企业的经营目标,也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因此其流入的经济利益是利得,不是收入。

二是收入可能表现为物流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物流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运输、仓储服务等抵偿债务;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三是收入能导致物流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由于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公式,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

四是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本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本企业的负债,因此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

(二)物流企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物流企业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装卸和配货等物流服务系为客户提供劳务,劳务收入应分别下列情况进行确认和计量。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  在这种情况下,如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总收入一般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注明的交易总额确定。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交易总金额,企业应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只有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企业才确认收入。企业可以从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判断。

(2)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劳务的完成程度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确定: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3.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  在这种情况下,应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物流企业经营业务的分类

物流企业的经营业务可分为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两类。

(一)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交易。它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确定。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装卸和配送等物流服务。主营业务是物流企业的重要业务,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应重点加以核算。因此,物流企业要设置“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

(二)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它是企业日常活动中的次要交易。物流企业的其他业务有出租各种设备、无形资产、销售材料和辅助营运部门向社会提供服务等。它是主营业务的补充。物流企业要设置“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其他业务形成的收入。

三、营业收入的核算

(一)运输业务收入的核算

物流企业经营汽车运输业务的,营运部门在完成每单运输任务

后,就将托运单转交财会部门;物流企业经营船舶运输业务的,业务部门完成每航次运输业务后,就将运单转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收到确认完成运输作业的单据,据以确认收入,届时填制发票。发票一式数联,其中发票联转交托运人,作为其付款的依据;存根联留存备査,记账联据以入账,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俟收到托运人付来款项时,再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例】浦江物流公司1月31日船舶运输分公司确认永昌轮运输收入3382500元,确认永兴轮运输收入3111900元,汽车运输分公司确认运输收入293800元,予以转账,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6788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船舶运输收入——永昌轮  3382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船舶运输收入——永兴轮  31119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汽车运输收入       293800.00

期末,企业已实现的圭营业务收入要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届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

【例】光华物流公司2月份实现船舶运输收入6494400元,汽车运输收入312600元,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船舶运输收入  6494400.00

借: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汽车运输收入  312600.00

   贷:本年利润                    6807000.00

物流企业远洋运输业务因航次营运时间长、吨位大、报告期末未完成航次运输量和运输费用大,且各期期末未完航次的运输量和运输费用差距较大。为了正确核算各会计期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根据配比原则,应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运输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航次本年确认的收入=本航次运输总收入×本年末止本航次运输的完成程度

本航次本年确认的成本=本航次预计运输总成本×本年末止本航次运输的完成程度

【例】东方物流公司远洋运输分公司复兴轮在2008年12月第十八航次承运上海至旧金山货物10000吨,全程10350海里,计运输收入4657500元,预计运输总成本为3956000元,本月已入账1988600元,该航次至12月31日止已航行了8280海里。

(1)确认收入  2008年12月31日,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该航次当年的收入如下:

 

根据计算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372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复兴轮第十八航次    3726000.00

(2)确认成本  2008年12月31日,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该航次当年的成本如下:

 

根据计算结算,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复兴轮第十八航次  1176200.00

   贷:应付账款                      1176200.00

次年年初应将补列成本的原分录用红字冲转,届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复兴轮第十八航次”账户(红字),贷记“应付账款”账户(红字)。

(3)确认运输收入  2009年1月4日,复兴轮完成了其第十八航次的营运,确认该航次本年度的运输收入,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931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复兴轮第十八航次    931500.00

“主营业务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提供物流服务实现的收入。企业确认物流服务收入时,记入贷方;月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二)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物流企业出租设备和无形资产,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出租设备计提折旧或出租无形资产摊销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账户。

物流企业销售材料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同时,还应结转其销售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

物流企业辅助营运部门向社会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核算,在本章第二节中已作了阐述,在此不再重复。

【例】6月1日,长宁物流公司将8吨汽车3辆出租给川沙公司,每辆汽车原始价值210000元。

(1)收到租赁费  6月30日,收到本月份出租汽车租赁费9600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9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出租汽车    9600.00

(2)计提折旧  6月30日,出租的3辆汽车按1.2%月分类折旧率,计提本月份折旧,作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出租汽车 7560.00

   贷:累计折旧          7560.00

“其他业务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企业取得其他业务收入时,记入贷方;期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其他业务成本”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成本时,记入借方;期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的对比,可以考核其他业务的经营成果。

以上信息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