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一年四月三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