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请前往 个人中心 完善!

境内企业接受外国企业提供的咨询劳务是否需在境内缴纳营业税?
查找更多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故该外国企业给境内企业提供咨询劳务,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因而应在境内缴纳营业税。  

以上信息有错误
Copyright@2015-至今 财刀网 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0009426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