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请前往 个人中心 完善!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私营医院是否缴纳营业税?
查找更多

问:以前年度收入缴纳营业税的私营医院,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是否不再缴纳?

答: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这里所指的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不分营利和非营利医疗机构。因此,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私营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以上信息有错误
Copyright@2015-至今 财刀网 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0009426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