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请前往 个人中心 完善!

财税[2006]138号关于调整辽宁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查找更多

辽宁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8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八日

以上信息有错误
Copyright@2015-至今 财刀网 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0009426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