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