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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便函[2010]126号关于征求2011年关税调整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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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2011年度关税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进一步推进税目设置的科学化,使进出口税则更好地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请你局根据近年国内经济和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需要,就调整2011年关税税目、税率等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具体要求和格式见附件),并于8月31日前将有关建议电子版上报FTP“各地上传/总局布置工作/2011年关税方案建议”目录下。

附件:

1.增列税目建议表(略)

2.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略)

3.调整进出口税率建议附列资料(略)

联系人:进出口税处 张名达

电 话:010-63417570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以上信息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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