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请前往 个人中心 完善!

财关税[2009]25号关于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查找更多
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7]47号)的规定,经核定,第四批共有12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附件: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以上信息有错误
Copyright@2015-至今 财刀网 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0009426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