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请前往 个人中心 完善!

固定资产被盗,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进行报损?
查找更多

问:企业固定资产被盗,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进行报损?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固定资产被盗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以上信息有错误
Copyright@2015-至今 财刀网 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0009426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