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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否还有“预提所得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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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否还有“预提所得税”的概念?其税率是多少?

答: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税种,而是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实行源泉扣缴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类源泉扣缴所得的范围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所得。这类所得是属于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联系的所得。适用的基本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优惠形式将税率减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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