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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权益性投资中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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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施条例》规定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这里的投资是指投资的成本还是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或注册资本投资单位按照投资比例拥有的金额?还是投资人按照投资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中的权益性投资,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八十六条中明确:“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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