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请前往 个人中心 完善!

经法院判决撤销了已纳税的房屋,契税能否退还?
查找更多

问:房屋交易后,按规定缴纳了契税,但后因故法院判决撤销了房屋所有权证,请问契税能否退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438号)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即只有法院判决该房屋产权交易行为始终无效的情况,才不征收契税,已缴契税可以退还。若法院仅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则不能作为退还契税的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有错误
Copyright@2015-至今 财刀网 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0009426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