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