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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借差旅费时会计处理

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费时,应首先到财会部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按照借款单所列内容填写完整,然后送所在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审查签字。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使用统一的“差旅费借款结算单”,也可以使用普通的借据或者借款凭证。财务部门根据借款单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现金

出纳员根据单位内部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借款单和付款凭证进行审核,认为手续齐备并符合制度规定要求的即可予以支付。

【来源:中国税务风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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